梁河县水利局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浏览量:5521    作者: 日期:20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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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水利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水利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梁河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有关专业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县中长期取水许可证办理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3、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和省、州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道、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6、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县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编制、审核全县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的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道、河道、库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节水灌溉工作;主管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10、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和综合防治。

11、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2、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3、拟定全县水利水电移民政策法规;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股、水政水保管理股站、农田水利规划股、防汛抗旱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梁河县水利局将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 水利改革发展的总基调,认真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做好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抓好在建项目湾中河水库工程、马仑河水库工程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加快推进松山河水库、新寨河水库、邦杏河水库、梁河县平山脚小河山洪沟治理等工程的前期工作,争取明年项目开工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灌区)。

二是突出抓好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关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大水行政规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好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大力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效开展以河道管理、水工程设施保护为重点的专项执法。

三是继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继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随时掌握水情、雨情及山洪地质灾害情况,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启动预案,进行抢险救灾;严密监控,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洪安全;精心组织,合理调度,统筹安排抗旱用水,确保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用水。

四是攻坚克难,多方筹措资金,破解水利建设资金难题。 首先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补助,解决一部分建设资金问题;其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创新建设模式,解决配套资金问题;再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五是持续抓好河长制工作。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加强组织建设,细化工作举措;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河湖保护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聚焦“湖泊革命”攻坚战,推动基层党建+河湖长、河湖长+警长等工作,确保全县河、湖、库、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六是继续统筹做好全局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县、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爱国卫生、禁毒防艾、民族团结、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

七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安排,积极主动作为、全力谋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统筹开展好各项防控及重要水利业务工作,坚守岗位,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攻坚战。

八是切实做好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效能革命,加强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政治纪律,推动全局上下提振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精气神,整体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全局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3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5.9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3.69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县级项目投资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5.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5.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5.97万元(本级财力935.9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3.69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县级项目投资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5.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3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9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分析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71.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92万元,下降54.1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县级项目投资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功能科目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经费及老干支部书记及委员补助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工作及老干支部工作正常运转开支;

3.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正常运转开支;

4.功能科目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正常运转开支;

5.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正常运转开支;

6.功能科目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正常运转开支;

7.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7.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抚恤及丧葬补助运转开支;

8.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正常运转开支;

9.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运转开支;

10.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运转开支;

11.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运转开支;

12.功能科目2130301“农林水支出—水利事务行政运行626.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3.功能科目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事务防汛”2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渗等工作正常运转开支;

14.功能科目2130315“农林水支出—水利事务抗旱”2万元,主要用于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工作正常运转开支;

15.功能科目2130399“农林水支出—水利事务其他水利支出”65.08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梁河县水土保持规划报告编制、梁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山洪灾害预警维护工作、水库运行维护、水政执法工作;

16.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2.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正常运转开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1)基本工资229.76万元(基本支出229.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津贴补贴74.43万元(基本支出74.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奖金38.05万元(基本支出38.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4绩效工资236.04万元(基本支出236.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74万元(基本支出82.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6职业年金缴费21.84万元(基本支出21.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85万元(基本支出25.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59万元(基本支出14.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9住房公积金62.05万元(基本支出62.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5万元(基本支出0.27万元,项目支出10.0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办公费1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2)差旅费16.3万元(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

(3)电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水费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其他交通费用1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7)邮电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8)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万元);

(9)委托业务费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5万元);

(10)劳务费14.2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

(11)工会经费10.34万元(基本支出10.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抚恤金20.2万元(基本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生活补助13.87万元(基本支出13.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退休费3.37万元(基本支出3.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1)其他水利支出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省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63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自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梁河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县级河湖长制会议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等六项制度、“河湖长巡查办法、部门联合执法办法”等四个配套办法,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全面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的实施,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机制

项目二:水库运行维护经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是对梁河县箐头河水库、小河头水库、油竹坝水库、丛岗水库4座水库的正常运行,进行维修养护。通过对4座水库开展保养、维修、维护工作,确保4座水库安全运行,保证1.5万亩农田的正常灌溉,确保2.8万人的正常饮用水。

项目三:水政执法工作补助经费。项目主要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时刻保持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高压态势。非法采砂行得到了有效控制90% 。长期维护河势稳定,保护河岸堤防安全。

项目四:抗旱补助经费。主要开展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工作。

项目五:防汛补助经费。主要开展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渗等工作。

项目六:山洪灾害预警维护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全县山洪灾害预警维护工作。

项目七:梁河县水土保持规划报告编制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梁河县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设计。

项目八:梁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对我县5万KW以下小水电站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改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差旅费及工会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至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梁河县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1977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53万元,固定资产102.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315.4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8.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3200111


  [附件: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3095028130

文章来源:梁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