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2023年7月31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用水权改革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意见》指出,推进用水权改革,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重要手段,是明确各地区、各行业、各用户用水权的顶层设计制度,是贯彻落实资源节约战略的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按照“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一规则,规范交易”的基本原则,到2025年全省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初步建立,用水权交易机制基本完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趋于活跃,交易监管全面加强;到2035年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全面建立,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作用全面发挥。
《意见》提出,一要加快推进区域水权、取用水户取水权、灌溉用水户用水权、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用水权的分配确权。二要建立公平公正的水权交易规则。三要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的交易平台。四要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和监管。五要强化用水权交易监管。六要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和宣传引导,因地制宜推进用水权改革取得实绩。
下步省水利厅将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按照《意见》要求,有序推进我省各地用水权改革,圆满完成《意见》明确的各项改革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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