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统计局

梁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浏览量:10205    作者: 日期:2020/6/1


梁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文化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


梁河县统计局

梁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20

 

根据梁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88个,比2013年末增长2.52倍;从业人员234人,比2013年末增长9.86%;资产总计10538.2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8.30倍。

2018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51个,比2013年末增长2.18倍;从业人员210人,比2013年末增长59.09%;资产总计10029.9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7.86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99.4万元,比2013年增长1.04倍。

2018年末,全县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7个,比2013年末增长3.11倍;从业人员24人,比2013年末下降70.37%;资产总计508.3万元;全年支出(费用)459.9万元。

注释:

[1]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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