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统计局

梁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浏览量:12308    作者: 日期:2020/6/19

梁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梁河县统计局

梁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20

 

根据梁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46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县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04个,增长56.09%;产业活动单位1130个,增加285 个,增长33.73%个体经营户9417个,增加3091个,增长48.86%(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846

100

    企业法人

435

51.4

    机关、事业法人

225

26.6

    社会团体

65

7.7

其他法人

121

14.3

二、产业活动单位

1130

100

第二产业

162

14.3

第三产业

968

85.7

三、个体经营户

9415

100

第二产业

2049

21.8

第三产业

7366

78.2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75个,占32.5%;批发和零售业156个,占18.4%;制造业81个,占9.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717个,占39.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925个,占20.5%;制造业1146个,占12.2%(详见表2-2A,2-2B)。

 

2-2A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数量()

比重(%)

合 计

846

100

采矿业

10

1.2

制造业

81

9.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

1.7

建筑业

19

2.3

批发和零售业

156

18.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

1.9

住宿和餐饮业

20

2.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

0.6

金融业

4

0.5

房地产业

14

1.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7

6.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1

4.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

1.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8

2.1

教育

38

4.5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

2.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

3.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75

32.5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

 

 

2-2B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个体经营户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合 计

9415

100

采矿业

43

0.5

制造业

1146

12.2

建筑业

860

9.1

批发和零售业

3717

39.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25

20.4

住宿和餐饮业

949

10.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

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4

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95

5.3

卫生和社会工作

82

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7

0.3

其他

12

0.1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个体经营户。

    表中其他项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435个,比2013年末增加282个,增长1.84。其中,内资企业占99.7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2%,私营企业占88.3%(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435

100

内资企业

434

99.8

国有企业

5

1.2

集体企业

10

2.3

联营企业

2

0.5

有限责任公司

31

7.1

股份有限公司

2

0.5

私营企业

384

88.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0.2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325人,比2013年末增加190人,增长1.7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773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488人,减少897人,下降26.50%;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8837人,增加1087人,增长14.0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582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871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279人,占29.0%;教育2295人,占20.3%;制造业1487人,占13.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159人,占38.9%;制造业3467人,占21.9%;建筑业2193人,占13.9%(详见表2-4A, 2-4B)。

2-4A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1325

4773

采矿业

171

66

制造业

1487

42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6

51

建筑业

674

58

批发和零售业

584

24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99

120

住宿和餐饮业

193

13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7

13

金融业

99

50

房地产业

82

2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48

1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2

5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

1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8

33

教育

2295

139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05

76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5

3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279

1134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

 

2-4B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5829

6871

采矿业

326

76

制造业

3467

1695

建筑业

2193

181

批发和零售业

6159

340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82

285

住宿和餐饮业

1180

82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2

5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6

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23

22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6

1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5

23

其他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表中其他项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8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3.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6.1%。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0.9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55.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4.7%

2018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5.3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0.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9.9%(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0.33

30.93

15.38

采矿业

1.06

2.23

0.01

制造业

6.10

4.66

5.1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05

9.54

0.93

建筑业

1.78

0.66

3.12

批发和零售业

1.29

0.46

2.7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1

0.13

0.71

住宿和餐饮业

2.02

1.18

0.1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17

0.17

0.01

房地产业

3.17

3.10

1.4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76

4.82

0.3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27

0.14

0.1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44

0.15

0.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14

0.01

0.08

教育

2.16

0.15

0.11

卫生和社会工作

2.84

0.75

0.2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04

0.01

0.0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8.37

2.73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不包含金融业门类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四、分地区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遮岛镇457个,占54.0%;九保阿昌族乡76个,占9.0%;芒东镇70个,占8.3%(详见表2-6)。

 

 

2-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846

100

1130

100

遮岛镇

457

54.0

600

53.1

芒东镇

70

8.3

99

8.8

勐养镇

64

7.6

87

7.7

平山乡

36

4.3

52

4.6

小厂乡

23

2.7

37

3.3

大厂乡

27

3.2

36

3.2

九保阿昌族乡

76

9.0

99

8.8

曩宋阿昌族乡

45

5.3

59

5.2

河西乡

48

5.7

61

5.4

五、分地区从业人员情况

2018年末,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遮岛镇6848人,占60.5%;九保阿昌族乡1068人,占9.4%;芒东镇1006人,占8.9%。(详见表2-7

2-7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11325

4773

遮岛镇

6848

2845

芒东镇

1006

404

勐养镇

629

257

平山乡

368

164

小厂乡

242

111

大厂乡

246

123

九保阿昌族乡

1068

414

曩宋阿昌族乡

480

236

河西乡

438

219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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