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梁河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制和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以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为中心,以改进作风为抓手,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开创了统计工作新局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一)机构情况。内设5个股室(综合股、社会股、农业股、法规股、办公室),1个事业站所(县普查中心),核定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设领导职数3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现有在职职工16人,其中:公务员7人,事业5人,工勤1人,临聘3人,离退休干部9人。各乡镇设有1名专兼职统计人员。县统计局设1个党支部,有党员13人,其中:在职党员10名,离退休党员3名。
(二)工作职责。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包括普查和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专项调查任务等;常规统计(18个专业);周期性普查(3个):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依法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搜集、汇总、管理、公布统计资料;对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经济运行,科学监测
1-9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三大经济”部署,聚焦聚力“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破难题、抓落实,持续推动经济恢复发展,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地区生产总值平稳增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338712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2.7%。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9163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2%。工业持续下降。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同比下降5.9%。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下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下降35.8%。1-9全县经济平稳运行,但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持续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
(二)经济普查,利国利民
立足于早、致力于细全面推进“五经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1.高度重视,积极统筹谋划。按照中央、省、州部署要求,3月成立梁河县人民政府成立梁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为加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6月成立梁河县人民政府成立梁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
2.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多方联动,“线上+线下”全面开展五经普单位清查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将电子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送达全县各单位;2023年8月20日,葫芦丝之乡梁河、梁河云等县级媒体微信、抖音账号在首页、首屏全文登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梁河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登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二是充分利用公告栏、宣传栏、led屏幕进行宣传,在人员密集的广场、道口、标准建筑物上张贴宣传画、标语、悬挂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电视播放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题宣传片、梁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员温馨提示,营造浓厚的五经普宣传氛围。三是拍摄“梁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员温馨提示”“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统计开放日宣传等视频投放到葫芦丝之乡梁河进行宣传;利用干部走进广播室,喇叭架起心连心,带大家了解《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在应急广播平台健身步道每天全文播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丰富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强化源头数据,维护更新名录库。夯实名录库数据质量,全面掌握全县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等普查对象的营业、停业、注销、筹建等生产经营情况,夯实名录库数据质量,形成了《单位清查底册》,为清查、质量验收评估工作等提供了参考依据。
4.加强“两员”培训,落实经费保障。及时划分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全县共划分67个普查区、112个普查小区,根据小区的划分情况,全县共抽调普查人员214人,其中:指导员45人、普查员169人;8月28-29日分乡镇开展了梁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及软件培训,参训人员由各乡镇分管普查工作领导、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县普查办工作人员共214人。2023年批复经费86.32万元,其中,省级拨:17.02万元,州级拨:1.5万元,为五经普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5.开展单位清查,提前摸清家底。2023年8月下旬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地毯式入户清查登记工作。截至9月28日,梁河县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已经完成所有底册单位和个体户的全部登记核查工作。(1)单位清查登记情况: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登记情况,全县完成底册核查单位数2154户,单位底册核查率达到100%;个体户清查登记情况,全县完成底册核查有证个体户11999户,核查率达到100%。(2)清查采集单位和个体户与梁河县第四次经济普查数量比较:清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和四经普普查单位数量比较,梁河县正常填报清查单位共计1741户,(包含新增16户) ,比四经普增加611户,同比增长54.07%;个体户和四经普普查个体户数量比较,梁河县正常填报清查个体户共计12668户,(包含新增个体3664户,其中:有证132户,无证3532户),比四经普增加 3251户,同比增长34.52%。
(四)统计法治,持续发力
1.开展统计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有关工作。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标准,局积极组织,认真落实,参照省、州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范围内9个乡级单位,67个村级单位开展全覆盖式核查工作,并对被州级抽中的6个乡镇开展重点核查。
2.督促检查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长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分为三个数据质量核查小组,抽取部分企业、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其中,共核查企业数68家,错误数27家。在核查过程中,有意识的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精准加强对基层统计业务人员、企业统计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及时改正,以此次专项行动促进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3.统计法治建设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集体学习重点内容,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坚持依法统计、依法统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执法水平,8月30日—9月2日,抽取10户企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造假行为。三是深化统计普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9月18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主题为“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
4.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一是积极开展以实用能力为重点的业务知识培训,一年来,组织干部职工在钉钉平台线上学习5次,其中1次为州级培训班,4次为县级培训班。二是加强联网直报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利用数据质量核查的机会,面对面、一对一地开展线下培训,有效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是夯实统计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今年来,参加上级视频培训28次,其中省级视频会14次,州级视频会14次;组织乡镇统计人员参加培训7次,其中,五经普相关会议4次,全面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报表工作任务。
(五)加强改进作风,强化管党治党
1.深化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通过系列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认清了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了统计人员的责任感。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事业全领域、覆盖到统计工作全方位、贯穿到统计发展全过程,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诠释使命担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局中心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局内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5月15日召开了主要领导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汇报会,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使党风廉政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工作有计划,执行情况有总结落实,进一步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力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为宣传思想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究2次。
(五)扎实开展“七个专项行动”
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持续抓好我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坚持每个星期到负责片区团结社区及办公卫生区进行卫生大扫除。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常规统计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完成农业综合统计及县卡、乡卡、村卡统计;工业统计规上8户,规下5户;建筑业统计12户;房地产开发业统计10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43户;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限上33户(13户大个体,20户法人单位),贸易抽样调查限下35户;服务业3户;能源统计规上8户,规下3户,规下能源发电量9户;劳动工资统计规下年报39户、月报9户,规上93户;以及科技、基本单位、交通、文化产业等领域的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任务,建立以GDP核算为龙头,各专业、各部门为支撑体系的工作方法体系。
(二)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2024年的重大学习任务和目标、深刻领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着力改进全局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制度。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局中心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自查、年终有总结,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同统计工作紧密结合,协调开展,定期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为宣传思想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加强经济运行跟踪监测
一是加强基础数据收集,积极督促调查对象加强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认真审核,对汇总结果认真进行质量评估,深层次挖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客观反映我县经济运行态势,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二是创新统计工作思路,增强统计服务意识,针对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入基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调查和分析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数据翔实、分析客观、建议可行的统计精品。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更好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依法统计
一是加强统计法规宣传,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大案件直接查办力度,建立统计执法责任制和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选择工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等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整治瞒报、漏报和虚报行为。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依法统计,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二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基础数据的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质量高低,进一步加强乡镇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着力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统计部门提供各项统计资料。
(五)全力以赴,确保五经普工作顺利完成
在2023年完成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详实准确的普查底册,对全体普查(指导)员培训全覆盖。在2024年1月1日后展开入户普查,县统计局作为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力军,全体干部职工将加强学习,苦练内功,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为全体“两员”做好服务,确保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工作圆满完成。在入户普查登记工作完成后,做好数据质量验收、行业赋码、GDP核算和梁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开发及公报发布等工作。
(六)多措并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进村入寨深入了解,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与农户进行沟通,不断推进小园子村产业发展的进程。
(七)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禁毒防艾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毒品种贩吸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尿检。二是加强平安建设、国家安全防线工作,把国家安全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弘扬见义勇为正能量宣传,做好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三是妇女儿童、保密、网络信息建设、工会、财务人事等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四是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持续抓好我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
梁河县统计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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