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梁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19747    作者: 日期:2017/5/26

梁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梁办发〔20171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增进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行政职能转变的关键,县卫生计生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近年来,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情参与需求不断升级,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单位的正确方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行动自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推进政务公开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型、创新型、廉洁型和服务型单位。

(二)基本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有效行政。

(三)工作目标

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建立依申请公开配套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完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完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众参与度高,以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公开

1.完善公开目录。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务(院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工作,规范和细化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设置,规范和细化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等内容,规范和细化信息的采集、编制、审查、公开、管理等流程。

2.及时更新信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3.拓展公开渠道。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咨询热线、公开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传播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卫生计生政务(院务)信息。加强医患沟通等各项便民服务工作,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要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快速回应工作。

(二)推进卫生计生会议公开

试行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卫生计生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研究涉及百姓民生、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会议,应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列席参加,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推进权力运行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预公开。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年度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对重点改革任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和任务节点,公布取得的成效、工作举措,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四)推进深化改革和发展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推进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

(五)推进督查和审计情况公开

1.加强督查情况公开,及时公开对国家、省、州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情况,以及年度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重大事项督查落实情况。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惩戒情况要加大公开力度。

2.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及时发布可公开的审计公告、报告等,并做好相关解读。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3.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责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六)推进监管情况公开

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加强月度和季度发布,探索推行本系统黑白名单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推进公共资源监管公开,重点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民生资金等领域的监管信息;推进医疗机构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医疗机构院务信息和法定传染病防控信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重点公开社会信用信息。

(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和实施执法公示制度,采用一定方法,将本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信息主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公开,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裁量基准规范统一,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八)推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对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进行跟踪反馈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调查结果,用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九)推进政务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

1.建立健全县卫生计生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对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用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

2.建立本系统黑名单制度,对进入被拟吊销相关许可证和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在实施吊证行政处罚后,按要求列入黑名单

3.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依托现有全员人口数据库,建立人口计生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查询、维护、评价、共享等功能。

4.在行业管理事项中开展对信用信息的应用,建立包括信用报告制度、信用承诺制度和信用审查制度等信用应用制度。

(十)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办事公开

加大卫生计生办事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系统办事公开制度。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办事公开规范,组织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办事程序、监督考核等,大力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网上办事服务。

(十一)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

根据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结果,梳理和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并公开办事指南,明确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放办事手册等方式向办事人公开。严格实行一口制工作机制,由窗口统一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统一向申请人发放批文或证照,让群众不跑冤枉路,办事更明白、更舒心。

(十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

向社会公开本级依法制定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内容,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1.同步制定解读方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

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订解读方案,确保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公布,特殊情况下公布解读材料最迟不得超过政策文件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

2.及时传递权威信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通过权威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注重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十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做好舆情监测引导。要组织做好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系统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2.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涉事辖区卫生计生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查明情况,落实整改,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遇到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负责处置的辖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职责,快速反应、争取时间,根据处置进展,及时按程序发布公开。

(十五)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把新闻媒体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安排媒体、新闻网站负责人参与重要活动,了解卫生计生重大决策。畅通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把握积极健康向上的主基调,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六)扩大公众参与

在充分利用传统公告栏、报纸、电视、热线电话等媒介资源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探索利用微博微信、政务APP等移动客户端应用,并建立线上回应、线下解决的快速处理机制,尤其是卫生计生重大事件和涉及公众关切的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要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通过互动交流使公众积极参与到卫生计生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中来,不断提高公众参政议政的参与度、满意度,增强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信任。

(十七)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十八)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按照权威发布、及时全面、共建共管的要求,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发挥其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政策解读、在线访谈、互动交流工作机制,以文字、数据、图表、视频等多种方式展现网站内容,增强网站办事服务能力,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十九)规范依申请公开

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明确受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充分利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申请。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应设置依申请公开栏,提供申请表格标准文本下载,或提供直接填写、递交申请的电子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组织体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及时根据相关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办理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和网站建设、政务微博微信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督查审查。要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范围,对各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公开落实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和推进落实。县卫生计生局每半年根据实际情况开展2次以上督查检查。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舆情收集回应等相关制度。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卫生计生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备人员力量,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梁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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