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2016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梁河县妇幼保健院与梁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16年1月1日合并为梁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未设置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由财务室监管、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2.单位人员情况:梁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编制43人,属事业编制43人,实有在职(正式工)人数47人,超编4人,聘用临时工24人。退休12人。
3.预算收支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二是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预算外收入未缴财政专户,县财政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四是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领导班子成员讨论决定方可支出。
二、资产情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对2016年12月31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清查确认我单位资产总额2041.76万元,其中:1流动资产476.8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1.4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21.99万元,应收账款42.38万元,其他应收款267.15万元,存货33.90万元。2固定资产1564.89万元。3负债总额104.63万元。4净资产总额1937.13万元。
2.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2016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数6254676.25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3012660.97元,通用设备352252元,专用设备2808403.28元,家具、用具器具81360元。本年增加固定资产9679546.42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3730594.42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入3702303.42元,自建28291元),通用设备373926元(并入322526元,单位购入36940元,上级配发14460元),专用设备5472176元(并入1953176元,单位购入3513000元,上级配发6000元),家具、用具器具102850元(并入101250元,单位购入1600元)。本年减少固定资产285316元(其中:专用设备280050元,家具、用具器具5266元。年末固定资产15648906.67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6743255.39元,通用设备723228元,专用设备8003479.28元,家具、用具器具178944元。清查数为15648906.67元,经全面清查无盘盈盘亏情况。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一)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确保了资产清查数据的完整,准确。
(二)我单位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的采购,处置,做到账实相符,财务账目清楚。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目前未设有专职资产管理人员,由财务会计兼管,单位资产较多,现财务工作比较繁重,希望上级给予增加财务人员。
(二)固定资产存放变动频繁,监管不到位。
(三)未建立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五、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按照“谁用、谁管、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建立科室卡片账,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
(三)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固定资产帐务。
[附件: 附件10.行梁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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