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卫生监督大队主要职能是: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放射、学校卫生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承办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负责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许可申请191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申请98件,《放射诊疗许可证》许可申请5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1件,医师申请48件,受理护士申请24件,乡村医生首次注册29件。
二、严格执法,扎实推进医疗市场卫生监督工作
1. 强化医废处置措施,有效规范医废管理。2017年大队共对50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出动人员150人次、车辆50辆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对不合格的医疗机构要求限期整改。
2.继续强化医疗服务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大队全年共监督1503户次,打击取缔非法行医(游医、牙医)13起,立案2起,罚款2起,罚款金额100元,已全部结案。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医疗环境。大队委托梁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计出动卫生监督员74人次,车辆28辆次对梁河县2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预防医院感染检测抽检,共采集抽检样品242份,对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相应处罚。
4.开展集中培训,规范民营医院管理。大队积极组织本单位业务骨干对梁河县民营医疗机构107人次的从业人员进行了以“医院感染管理、消毒管理、麻醉药品管理、处方管理、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相关知识、医疗机构管理与医疗服务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5.放射卫生监督检查。2017以来大队对放射诊疗机构持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警示标识设置、放射诊疗设备检测、建设项目预评报告、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6.染病报告管理监督检查情况。大队共检查了14家医疗机构。出动卫生监督员42人次、车辆14辆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限期改进措施,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
三、巩固提升公共场所卫生服务水平
1.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稳步提升。一是全年我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596户次,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551人次,车辆398辆次,监督覆盖率达95%;现场指导负责人512人次,从业人员754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96份。二是,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县公共场所进行现场审核及校验,共审核、效验121户次,出动监督员312人次,车辆121辆次。
2.强化公共场所防艾监督检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一是大队年初制定了《2017年梁河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暨艾滋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机制。二是结合《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公共场所防艾专项整治方案》,大队根据公共场所不同类别,分2批次对辖区内135家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卫生法律知识培训。此外大队还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以国际禁毒日、国际献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卫生监督员上街摆摊设点进行宣传。三是积极参加防艾局、文广旅游局等相关单位组织的防艾、安全等联合检查活动,共出动车辆4辆次,卫生监督员10人次。四是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98家,从业人员423人,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423人,持证率100%。HIV检测415人,检测率98%。客房放置免费安全套72家,张贴或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72家。下达监督意见书69份,现场笔录119份。
3.加大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努力拓展卫生监督广度和深度。一是提高监测面,找准卫生监督重点。抽检了38家宾馆、旅店、洗浴场所、美容美发等经营单位,共抽检137份,合格率为95.6%。二是定期开展生活饮用水监测。联合县疾控中心每月定期开展监测。2017年监测出厂水10件、合格10件,合格率100%;末梢水10件,合格9件,合格率90%。
四、卫生行政处罚
2017年,医疗机构抽检不合格5家,罚款8000元;非法行医3家,罚款2100元;饮用水抽检不合格1家,罚款8000元;公共场所抽检不合格6家,罚款4600元;公共场所KTV健康证过期2家,罚款6000元。共立案15家,罚款28700元,已全部结案。
五、认真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2017年大队以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为重点,今年共监督检查各级给类学校66所。有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55所、制定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6所、有学生健康档案却每年进行学生健康体检的学校66所。开展学校饮用水抽检,共抽检60所学校的末梢水,水质采样64份。合格3份,不合格61份,合格率4.69%。
六、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检查情况
对城区2户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并协同县疾控中心对其消毒餐具进行了抽检,共抽检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100﹪。
七、结合“双随机”完成本年度公共场所抽检任务
结合我县今年公共场所“双随机”任务情况,今年,大队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采集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共38户,137份样品,合格131份,合格率95.6%。
八、强化公共场所业主培训,提高公共场所第一责任人卫生责任意识
为规范我县公共场所服务行为,提高公共场所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的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大队对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了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卫生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共计130多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1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76万元,占总收入的88.1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75万元,占总收入的11.84%。与上年对比增加36.99万元,增加35.39%。,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工资提高,专项工作增多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13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万元,占总支出的73.26%;项目支出37.2万元,占总支出的26.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139.09万元,上年支出88.16万元,比上年年增加50.93万元,增加57.77%。基本支出101.9 万元比上年增加18.48万元增加22.15%。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项目支出37.2万元,比去年增加32.46万元,增加684.81%;增加原因是上级专项下拨资金增多,开展专项工作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8万元,增加22.1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专项下拨资金增多,开展专项工作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稳步提升。一是全年我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596户次,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551人次,车辆398辆次,监督覆盖率达95%;现场指导负责人512人次,从业人员754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96份。二是,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县公共场所进行现场审核及校验,共审核、效验121户次,出动监督员312人次,车辆121辆次。
2.强化公共场所防艾监督检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一是大队年初制定了《2017年梁河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暨艾滋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机制。二是结合《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公共场所防艾专项整治方案》,大队根据公共场所不同类别,分2批次对辖区内135家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卫生法律知识培训。此外大队还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以国际禁毒日、国际献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卫生监督员上街摆摊设点进行宣传。三是积极参加防艾局、文广旅游局等相关单位组织的防艾、安全等联合检查活动,共出动车辆4辆次,卫生监督员10人次。四是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98家,从业人员423人,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423人,持证率100%。HIV检测415人,检测率98%。客房放置免费安全套72家,张贴或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72家。下达监督意见书69份,现场笔录119份。
3.加大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努力拓展卫生监督广度和深度。一是提高监测面,找准卫生监督重点。抽检了38家宾馆、旅店、洗浴场所、美容美发等经营单位,共抽检137份,合格率为95.6%。二是定期开展生活饮用水监测。联合县疾控中心每月定期开展监测。2017年监测出厂水10件、合格10件,合格率100%;末梢水10件,合格9件,合格率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3%。与上年对比增加20.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保障金、养老保险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减少0.8万元,下降6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下降69.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对县监督督导相关专项工作17次,接待人次38人,共支出0.34万元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无相关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资产总额104.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01万元,固定资产55.4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2.7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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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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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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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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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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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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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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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4.41 |
49.01 |
55.40 |
0 |
0 |
0 |
55.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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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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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共分五类,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附件: 梁河县卫生监督大队决算公示表] 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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