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5日,中国人寿梁河支公司接到报案,曩宋乡龙营村大勐藏村民谢某某,女,76岁,于1月4日在家中意外跌倒身故。接到报案后,县老龄办、县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看望慰问,与家属及周围的村民了解被保险人出险情况。经过初步查勘,该被保险人属独居老人,儿女不在身边,在家中做家务时不慎跌伤头部,次日发现时已经身故。当事人于1月2日交保费50元(其中政府助缴10元)参保,三天后不幸发生意外事故,属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中跌倒身故责任,保险理赔金3000元。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结束了以往60岁以上高龄老人无险可保的局面,有效解决了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为构建“和谐幸福晚年”提供了重要保障。
梁河县2020年“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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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61-80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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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赔付标准 |
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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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海啸、台风、洪水等6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身故 |
50,000元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50元人/年(政府助缴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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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电击致死、高空坠物致死、交通事故致死、烫伤致死、食物中毒致死、火灾身故、溺水身故) |
20,000元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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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残疾(电击致残、高空坠物致残、交通事故致残、烫伤致残、食物中毒致残、火灾致残) |
20,000元 |
按残疾程度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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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跌倒身故(有明显的外伤,并且此外伤直接导致身故) |
3,000元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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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50元/天(全年最高180天) |
9,000元 |
单次住院最高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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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81岁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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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赔付标准 |
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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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海啸、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身故 |
50,000元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50元人/年(政府助缴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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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电击致死、高空坠物致死、交通事故致死、烫伤致死、食物中毒致死、火灾身故、溺水身故) |
2,000元 |
身故按100%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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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残疾(电击致残、高空坠物致残、交通事故致残烫伤致残、食物中毒致残) |
2,000元 |
按残疾程度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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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50元/天(全年最高180天) |
9,000元 |
单次住院最高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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