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梁河县人民医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社会告知书

浏览量:4368    作者: 日期:2020/2/6

梁河县人民医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社会告知书


致全县人民:

近期我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疫情期医院秩序,梁河县人民医院特向广大人民发出如下告知:

  一、针对有就医需求的患者

(一)近期我院作为发热病人定点治疗医院,主要接诊危急重症患者,请无需紧急就医的患者暂缓到医院就诊。(如有需求请详见附件1各科室咨询电话)

1.为更好的防控疫情,避免患者在医院发生交叉感染;

2.疫情防控期间医疗物资缺乏,将把有限的物资留给一线医务人员。

(二)来院就医者需佩戴口罩,最多只能有1位陪护,并请配合进行门诊楼前的体温检测。

(三)医院口腔科、胃肠镜室、体检科暂停诊治业务,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因疫情期间特殊需求,部分科室暂时搬迁,请患者按要求有序就诊。

1.中医科暂时搬至1号楼四楼;;

2.医学康复科搬至4号楼三楼;

3.抗病毒室暂时搬至1号楼二楼。

 二、针对疫情期间的注意事项

据专家推测,全国将进入疫情快速增长期,潜伏期的病例将逐步出现症状,并具有更高的传染性,请广大群众切不可疏忽大意,继续在家坚守,直至疫情被有效控制,顺利度过疾病爆发期。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及周边地区,或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接触史,有发热、体温≥37.3°C、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佩戴口罩主动到定点医院就诊。

(二)提醒大家正确面对疫情,保持良好心态和情绪,近期不要走亲访友,尽量减少与外人的接触,加强自我防护,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要到人流聚集的场所。

(三)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主动学习各种防护知识,关注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让我们坚定信心,在梁河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舟共济,攻坚克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身体健康!


                               2020年2月5日

梁河县人民医院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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