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
进入医疗机构必须佩戴口罩的通告
全体市民:
根据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5号公告、德宏州疫情指挥部统一要求:即日起,所有人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室内经营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地方,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出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疾病传播的高风险地方,为保护全体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不论到任何医疗机构就诊,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出入,配合医护人员工作,尽量减少陪护探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关复工复产、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需要全社会理解支持,请广大市民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及医疗机构有关管理规定,不服从上述规定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将依法受到严惩。
特此通告
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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