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梁河县托育机构备案细则

浏览量:7102    作者: 日期:2022/4/24

一、受理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经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和登记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二、备案流程

托育机构应当在备案资料准备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并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自接收到托育机构齐全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自接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人提供需要补齐的材料清单;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应当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备案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三、备案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扫描件)

(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二)除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外,提交托育机构场地证明。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租赁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少于3年)。

(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托育机构专职园长、从业人员都应当取得与从事工种(岗位)相匹配的从业资格证明及其健康合格证明。

(四)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托育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托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并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监督检查结果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自行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提供餐饮服务的,需提交双方供餐协议书、第三方《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0692-6161265;咨询地点:梁河县卫生健康局(梁河县九保乡九保村河西路14-6号)。

五、云南省托育机构备案系统网址:https://ty.padis.net.cn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