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9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制度扶助标准:
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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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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