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有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乡村医生福利待遇的建议”,已交我们局研究办理,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并安排责任领导及责任股室负责落实,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梁河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
您对我县乡村医生工作、生活状态进行了深入了解,特别是两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深知乡村医生存在的可能和需求,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建议增加乡村医生补助完善乡村医生养老福利政策,您的建议非常符合我县乡村医生实际情况,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努力解决乡村医生发展的问题。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乡村医生补助待遇问题一直是省州卫健委及县卫健局关注的基层卫生工作重点之一,近年来我们结合基层医改要求,认真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全力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提高到人79元,尽量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以上的工作任务安排给乡村医生,按考核完成的工作量兑付相应的服务经费,按程序发放到每一位村医手中。
二是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按基本药物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定额补助。
三是对在编在岗乡村医生发放村医补助。由省、州、县政府对在岗村医按600元/月标准发放在岗村医补助。
四是提高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收入。全面加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齐诊疗设备,定期组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等培训,提高村级诊疗服务质量。
五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为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自2020年以来省财政厅安排每人每月200元补助资金用于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补助。2022年起我县将根据《云财社[2020]316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排每人每月50元补助资金用于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补助,确保我县在编在岗村医全面参加养老保险。
六是对离岗乡村医生补助。统筹做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建立和过渡期内乡村医生退出问题。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按《梁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会议纪要,第二十二个议题第三点,标准按工作年限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政策执行。
目前,我县有在岗乡村医生203名,人均收入在3350元左右,其中政府补助600元/月(省级300月、州级100月、县级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1600元,基本药物补助310元,基本医疗收入640元,其他收入(防艾、传染病、家签补助等)200元/月。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及疫情影响,近年来县级补助仍然为200元。下一步卫健局将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待遇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能力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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