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春节将至,梁河县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健康安全饮食。
一、采购食品要细心,多看标识和感官
1.应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等场所采购食品。外出购买食品时应不忘疫情防控,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部分含乳食品应尽量选择在有冷藏专柜贮存的地方购买。
3.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4.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鲜、冻畜禽产品,不购买和食用病死畜禽肉;尽量选购当季果蔬,不购买不新鲜或腐败变质水果蔬菜。
5.不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6.网络订餐要关注店铺信息、菜品原料、菜品评价,谨慎下单,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二、烹饪食品重安全,健康饮食风险少
1.不论预包装食品还是新鲜食材,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
2.注意饮食均衡,清淡荤素合理搭配,不吃易过敏食物,不吃变质食品;食用四季豆和大豆类食品时,一定要煮熟煮透。
3.加工食品时要注意卫生,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所有食品原料应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细菌和农药残留。
4.食物最好现制现吃。做凉拌菜一定要清洗干净,不吃隔顿凉拌菜。隔顿隔夜食品要妥善保存,食用前要检查是否有异味,并充分加热,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后方可食用。
5.外出就餐时,应尽量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实施“明厨亮灶”、监督公示牌上标示为“笑脸”的餐馆就餐。
6.家庭、个人不聚众、邀约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不采摘、采购、食用不明种类的野生菌、野菜和野果。
7.适量饮酒,慎用自泡自制药酒、自制葡萄酒,购买散装白酒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索取留存购买凭证。
8.尽量使用固体醇基燃料,对使用液体燃料酒精的,要专人管理、专区存放、专用标识,避免误饮。
9.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污染。
10.倡导健康饮食,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开展“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三、集体聚餐要谨慎,饮食安全是第一
1.举办宴席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申报聚餐活动情况,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指导。
2.宴席举办者或承办者要把好食品原材料采购关,注意加工环境卫生,所有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每餐食品应留样(每样菜留150g,0-8℃冷藏48小时);加工人员要身体健康,餐馆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5.集体聚餐禁止提供干鲜野生菌、四季豆、凉菜、生食食品、发芽的马铃薯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和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同时禁止外购直接入口熟食制品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四、特殊人群要注意,合理饮食身体好
1. 老年人消化系统功能减退,应选用容易消化的食物。尤其是要注意规律饮食、营养平衡。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应以清淡为主,多吃蔬菜水果,不吃过于油腻的食物,不暴饮暴食。有肝胆系统疾病的患者应忌酒。
2. 儿童也须注意清淡饮食。婴幼儿吃鱼等带骨的肉时,注意要把鱼刺、骨头剔干净,切勿引逗正在进食的宝宝,以免进食过程出现意外。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和不执行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就餐后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保护好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饭菜,及时到医院就诊;食品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就地封存食品、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及加工器具,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梁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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