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梁河县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及任务措施
2023年,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医疗体系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大力推行“三化三法”,发扬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的作风,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强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巩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增效,加快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培训,严格落实待遇保障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着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促进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
工作目标:推进健全完善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农村地区防病治病、应急处置和疫情防控能力。
工作措施:
(一)根据《德宏州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因地制宜,出台县级实施方案。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二、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
工作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应开尽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全力“保健康、防重症”。
工作措施:
(一)落实监测报告职责。按照“乙类乙管”方案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热患者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传染病报告职责。
(二)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持续保持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动态掌握重点人群基础疾病情况和健康状况,对 65岁以上老年人等新冠重点人群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和管理,发现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或疑似感染者第一时间引导至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及时识别重症倾向患者。
(三)畅通转诊渠道。县级层面建立高风险患者转诊机制,统筹调配转诊转运力量,做到转诊无缝衔接。对超出基层诊疗能力的重症患者及早转诊至上级医院救治。
(四)做好药品物资储备。对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配足配齐药品物资设备,做好应对准备。
三、巩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和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实现机构全覆盖向服务全覆盖转变。
工作措施:
(一)巩固拓展健康扶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成果,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综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和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变化等要素,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医疗卫生资源,调整中心乡镇卫生院布局,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确保乡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对人口迁移,不适宜配置固定村医的行政村及尚未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移民搬迁安置点,由乡镇卫生院组织人员开展巡诊服务。对县域内服务人口多、服务需求较大、短期内招不到合格村医且邻(联)村服务难以覆盖的地区(行政村),乡镇卫生院要选派合格的医务人员开展村级派驻。
四、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创等达标工作
工作目标: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2023年芒东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及社区医院建设,平山乡、小厂乡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勐养镇卫生院力争2024年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曩宋、大厂中心卫生院达到省甲标准。
工作措施:
(一)实行目标管理。对各乡镇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创等达标和社区医院建设下达指导性任务指标,并创等达标任务纳入年底卫生健康工作目标考核。
(二)加强工作培训。各乡镇要制定创等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强化 2022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的培训学习,提高创等达标工作效益和评价同质性。
五、优质高效实施“强基层”“管慢病”工程。
工作目标:2023年,支持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拓面建设心脑血管救治站、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基层中医馆和康复科建设。
工作措施:
(一)制定项目方案。县级将根据《德宏州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强基层和管慢病工程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项目实施,明确各项目技术指导单位,加强培训指导。
(二)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要根据州级项目方案和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本县市卫生区域规划,遴选安排适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项目建设。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或县级医院,全程参与指导项目建设,做到建设标准化。同时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六、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目标: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加快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工作措施:
(一)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基层卫生人员6人(按照中医科教股分配任务完成)。
(二)实施好新三年行动计划“强人才”基层项目。依托《云南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等,不断发展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三)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端正乡村医生对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认识,鼓励乡村医生参加考前培训,提高考试通过率。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逐年提高。
(四)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加大对乡村医生各项补助资金兑现情况以及各项待遇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和各项待遇。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并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七、提质增效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目标:聚焦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主要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加大早期筛查力度,及时纳入管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群覆盖面和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目标(附件 3)。
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大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的业务培训,强化资金管理;以问题为导向,落实绩效评价、督导和随机工作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加快推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龙头作用,通过县域医共体整合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逐步建立区域性健康管理和体检中心、慢病诊疗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资源共享平台;加大对乡村两级的技术指导和支撑,加速县域优质资源下沉,弥补基层能力短板。
(三)推动基层医防融合走深走实。做好基层慢性病患者管理调度平台试点工作,适时总结推广。
八、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履约基础上,全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较 2022年提升 10个百分点;其中 65岁及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四种慢病患者、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签服务覆盖率达到80%。
工作措施:
(一)引导综合性医院全科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参与签约服务。医共体牵头医院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技术指导团队,通过远程诊疗等方式为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在基层机构设置联合门诊、联合病房,并选派心血管、儿科、内分泌等相关专业科室医师,按照“分片包干”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巡诊。
(二)建立签约服务清单。按国家服务规范,在为 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和重点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随访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各地服务能力和群众需求实际,细化针对各类重点人群基本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清单。
(三)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患者签约服务管理。加强服务信息数据质量控制和分析利用,动态分析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
九、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行风建设。
工作目标:2023年,各乡镇对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深入开展“清廉医院”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底线。
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改进服务质量。发挥运行绩效及评价导向作用,引导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风建设。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之以恒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从严治党和行业作风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医务人员教育监管,从严从实开展深入纠治酒驾赌博问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执业,扎紧制度笼子,筑牢廉政防线。
(三)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底线。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加强房屋、消防、生物、网络和危化品等安全管理,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期限、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抓实抓细,及时整改隐患问题。
(四)扛牢政治责任,抓实问题整改。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扛牢各类巡视巡查、审计、督查、质询、调研等发现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和要求,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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