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15781    作者: 日期:2019/2/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文化育民、文化乐民、文化富民、旅游宣传”的工作方针,以繁荣和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为重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促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梁办发〔2010〕29号)文件精神,设立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梁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1、职责调整
将文化体育局的职责、广播电视局的职责、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文体广电旅游局。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我县文体广电旅游事业的规划,并指导监督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发展战略,并监督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指导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事业的协调发展。
(2)负责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规划,项目上报、实施,指导全县文化体育事业的基本建设和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负责规划和实施有线广播电视及开路电视、村村通工程。拟定全县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工作,负责旅游商品的开发、指导和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旅行社、旅游饭店、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事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国际旅游节梁河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春节”、“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协调工作。
(3)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艺术创作规划和艺术创作、艺术生产的激励机制,指导全县重大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工作,繁荣我县文艺创作市场。
(4)负责转播好中央、省、州各级广播电视台的节目。办好我县的广播电视新闻、社教节目;负责对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的保养及维护管理提高广播电视有效覆盖率。负责县内广播电视的行政执法,管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广播电视的播出安全工作。管理全县电影、音像事业,监督全县电影、音像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电影行业的经营管理。
(5)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研究社会文化体育活动的发展趋势,指导全县文化馆和文化站业务建设,研究、指导全县企业、校园、少儿等文化体育事业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性的重大社会文化体育活动。
(6)综合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全县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全县图书馆事业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图书情报系统的协作、协调发展,指导全县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建设。
(7)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执行和监督检查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旅游购物品质保障单位申报、推广工作。
(8)归口管理全县文物、规划我县国家和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开发、保护和维修、组织、指导重大考古(证)发掘和文物鉴定,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调查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趋向,监督执行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管理进入市场的文化艺术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10)拟定我县建设葫芦丝之乡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创造一批优秀的文化产品,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挖掘、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11)指导全县文化体育艺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文化科技成果,调查研究文化体育艺术人才需求,指导文化系统文化体育艺术教育管理。指导和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指导县内旅游企业抓好旅行社、宾馆饭店、景区(点)、导游、旅游车等的管理工作。
(12)制定全县性重大时政宣传、文化体育活动的计划、措施;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性重大时政宣传、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及全县示范性的演出和评奖活动。
(13)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对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州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从梁河实际出发,研制全县文化体育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4)检查和指导全县的体育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抓好机关、厂矿、企事业、学校、农村和少数民族体育工作。
(15)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种运动规章制度和体育法规,做好体育法规宣传、培训训练工作,推进体育社会化进程。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内设机构7个:1.办公室;2.体育股;3.文化市场管理股;4.社会文化事业管理股;(5)广播影视宣传管理股;(6)广播影视事业管理股;(7)旅游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人事、机构编制、信访、老干、机要、财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治、议案、提案、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业务档案、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体育股(对应州文体局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与青少年体育科,州体彩中心)
拟定全县中、长期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定并参与协助实施大型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对体育公共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搞好全县的全民健身工作;负责体育传统项目的组织训练,负责组织参加各级体育竞赛;负责管理和指导业余体校工作;协助州体彩部门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文化市场管理股(新闻出版局)、(对应州文体局文化市场管理科)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批文化、新闻出版等经营许可证。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规定,监督执行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管理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权;组织、协调和指导文化市场理论研讨;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出版事业,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新闻出版管理行政规章制度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梁河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4)社会文化事业管理股(对应州文体局社会文化科、艺术科)
负责对县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进行保护、征集和鉴定;负责境内地下埋藏的文物的保护及考古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做好文物的造册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立标及重点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的文物收藏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防止和控制自然力对文物的损害,确保文物安全,负责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计划和施工方案及文物的修复等工作;负责全县的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基本建设和生产中发现文物等事件进行及时处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县内各类古遗址、古墓葬、古庙址等遗迹的档案材料的编写和整理上报存档工作;负责做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及解释工作;负责做好县内文物保护点的推荐和申报等工作;协助对县内涉及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以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前期审核。负责各类非遗节会资料的收集、整理;非遗演出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组办“非遗节”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咨询和规划,以及资源的普查、认定,名录体系的申报;做好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传承活动的资助扶持工作。管理群众文化、公共图书馆事业;研究拟订群众文化和公共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图书馆建设和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图书馆间的协作与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全县各类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室)等文化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指导全县业余文化艺术的创作和培训;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及广场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室)的建设,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逐步网络化;负责对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工作的联系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对乡镇文化站进行考核和评定等级的工作;协调全县重大节日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完成局领导和州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5)广播影视宣传管理股(对应州广电局宣传管理科、电影管理科)
负责拟定自办广播电视节目宣传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对采编播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做好重大时政和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工作宣传报道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认真管理组织电影放映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节目创优和优秀节目评审工作;完成局领导和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广播影视事业管理股(对应州广电局宣传管理科、传媒机构与视听节目科、技术与规划管理科、安全播出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工作;做好中央、省、州及各省、市广播电视台和梁河电视台、梁河人民广播电台的节目转播工作和做好播出的技术保障工作;做好芒岗山广播电视发射机站的转播、监测、维护和“村村通”工程的维护工作;负责拟订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和国家“重保期”全州安全播出的协调、指挥、调度;做好有线电视、数字电视、IP电视、手机电视(CMMA)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广电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负责有关数据表册的上报;完成局领导和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旅游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组织旅游资源的调查与开发,研究州内外旅游市场发展状况,负责组织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旅游项目前期规划的制定和修编;指导全县旅游区(点)的宏观调控与管理,负责全县等级景区点的评定、复核及推荐上报工作,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宣传促销活动;负责全县旅游特色商品的研究与开发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县内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协调、指导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负责国际、国内旅游区域合作与交流及旅游行业外事等工作,参与国家公园、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小镇等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重大(重点)旅游项目的审核上报及督促检查工作;协调、指导休闲度假酒店的开发建设工作;指导旅游投融资工作,开展旅游招商引资,引导社会投资;组织参加国际、国内涉及旅游会展活动等大型旅游交易会,组织协调全县旅游节庆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人才培养规划,拟定全州旅游人才培训计划,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与德宏各中专院校开展联合办学相关工作,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在岗、年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学习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旅游服务技能大赛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财务总收入138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财政拨款收入1385.8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5.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5.88万元(本级财力1385.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预算总支出 1385.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8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3.88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1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25.0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4.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1.07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在2019年预算公开中,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情况“无”。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在2019年预算公开中,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与中央配套事项支付资金情况“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在2019年预算公开中,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在2019年预算公开中,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与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8年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预算批复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9万元,公务招待费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批复“三公”经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9万元,公务招待费3万元。本年“三公”经费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总额为113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81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本年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总额为138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3.88万元,占总支出的97.69%,项目支出32万元,占总支出的2.31%。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18.07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了191.51万元,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了32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入单位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用于行政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9、“三公”经费: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84.7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12.86万元,增长了17.88%,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经费32万元。其中办公费19.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5万元,差旅费5.95万元,维修(护)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2.12万元,工会经费15.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以梁河旅游规划发展以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为总体要求,以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将梁河建设成为滇西边境旅游区中,特色鲜明、吸引力强、安乐舒适的原生态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即“山水梁河,休闲福地”。
2.广播电视村村通、行政置换户户通工程阶段性目标为返盲率低于8%,培训合格并能履行技术指导职责人员70%以上,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遵循《广播电视发射台运行维护规程》(GY/T179)相关规定,满时间、满功率、满调制地发射广播电视节目,年度运行指标满足三级标准,停播率≤180秒/百小时,即可用度≥99.95%。
3.对梁河礼堂进行日常,确保全县大小会议能安全召开。
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保障“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唯一专职执法队伍,其捍卫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的作用无可替代“扫黄打非”进基层各站点,需要更新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系统装备等工作。
5.对2008、2009年实施的16个未达标的贫困村农家书屋进行升级改造,争取2019年达到脱贫验收标准。
6.通过开展全县老年人文化体育比赛、培训,发展老年体育,提高人民体质,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考核的非遗培训、展示、展览、非遗调查、非遗进校园、非遗申报等工作。每年举办培训18期,展示、展览活动5场次,开展非遗调查30天次,每年申报非遗保护名录和传承人2至6项。(明细情况后附6-10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 文体局2019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