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人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我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两不愁三保障指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获得《扶贫手册》的贫困家庭。
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人口退出5条指标
1.人均纯收入。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按当年确定的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2.住房安全。住房遮风避雨,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
3.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
4.基本医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
5.饮水安全。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达到规定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的程序:入户调查→村“两委”商议→村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公告→县审定销号。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经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应正常退出。有下列情形的应按程序剔除。其中,存在1—5项括号内情形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的建档立卡人口,列为该年度脱贫人口。
(1)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2)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有家庭成员成为现任“村三委”干部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3)拥有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购买此类机动车并作为脱贫措施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4)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户,在综合考虑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后,确定是否正常退出)。
(5)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土地和各类生产资料以及产业扶持资金、小额贷款入股相关经营活动作为脱贫措施的,不认定为错评,达到脱贫标准时,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6)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为享受扶贫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
(8)空挂户或为套取扶贫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口。
(9)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
(10)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信息失真以及其他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人员。
一、行业帮扶政策
(一)产业就业类:按照贫困户“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帮什么”的原则,根据实情做实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促进收入增加。
1.产业类:为助力于产业扶贫工作,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政策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激励机制。
|
梁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产业补助标准 |
|||
|
产业名称 |
补助标准 |
备注 |
|
|
烤烟 |
500元/亩 |
主要用于物资和烟苗补助 |
|
|
甘蔗 |
新植 |
500元/亩 |
主要用于蔗种和运费补助 |
|
宿根蔗 |
200元/亩 |
主要用于化肥和农药补助 |
|
|
茶叶 |
新植 |
5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补助 |
|
老茶园改造 |
500元/亩 |
主要用于农资补助 |
|
|
蚕桑 |
杂交苗 |
5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补助 |
|
嫁接苗 |
8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补助 |
|
|
蚕室(棚) |
60元/㎡ |
主要用于蚕室建设补助 |
|
|
滇皂荚 |
20元/株 |
主要用于种苗补助 |
|
|
葫芦 |
600元/亩 |
主要用于补助种苗、农资、搭架等 |
|
|
养殖业 |
仔猪养殖 |
1000元/头 |
与大腾公司签订协议的 |
|
500元/头 |
自行购买的,25公斤以上 |
||
|
能繁母猪 |
1200元/头 |
50公斤以上 |
|
|
养种公猪 |
2000元/头 |
50公斤以上 |
|
|
养牛 |
3000元/头 |
6月龄以上 |
|
|
养羊 |
800元/只 |
25公斤以上 |
|
|
养鸡 |
10元/只 |
主要用于种苗补助 |
|
|
养鸭 |
10元/只 |
主要用于种苗补助 |
|
|
稻田养鱼 |
300元/亩 |
主要用于鱼苗补助 |
|
|
养毛驴 |
3000元/头 |
6月龄以上 |
|
|
养大鹅 |
20元/只 |
主要用于种苗补助 |
|
|
养骡子 |
3000元/头 |
6月龄以上 |
|
|
养蜜蜂 |
500元/窝 |
用于蜂群及蜂箱补助 |
|
|
养胡峰 |
300元/窝 |
葫芦蜂 |
|
|
养竹鼠 |
200元/对 |
主要用于种苗补助 |
|
|
食用菌 |
姬松茸 |
5000元/棚 |
主要用于种苗、物资补助 |
|
羊肚菌 |
20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物资补助 |
|
|
彩云姑 |
20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物资补助 |
|
|
黑木耳 |
20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物资补助 |
|
|
其他作物 |
葡萄 |
20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物资补助 |
|
西番莲 |
10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物资补助 |
|
|
种棕包 |
20元/棵 |
主要用于种苗、物资补助 |
|
|
五味子 |
15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物资补助 |
|
|
白花油茶 |
新植5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及农资补助 |
|
|
提质增效200元/亩 |
主要用于农资补助 |
||
|
核桃 |
新植2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及农资补助 |
|
|
提质增效200元/亩 |
主要用于农资补助 |
||
|
坚果 |
新植4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及农资补助 |
|
|
提质增效200元/亩 |
主要用于农资补助 |
||
|
香椿 |
20元/株 |
主要用于种苗补助 |
|
|
紫竹 |
500元/亩 |
主要用于种苗补助 |
|
|
以上产业扶持原则上每年每户合计补助不超过1万元,对特殊户因户视情况而定。 |
|||
2.转移就业类:
(1)对当地吸纳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录用贫困劳动力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新录用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方位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不超过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执业能力证书后给予不超过6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给予不超过4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2)就业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一次性奖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认定就业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需满足以下条件:吸纳本县内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在乡镇和农村就业,与其签订6个月(含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2018年以来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就业扶贫车间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奖补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使用上海市对口支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奖补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请所需要材料:?《梁河县就业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认定表》及《梁河县申请认定奖补审批表》;?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复印件及《梁河县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登记花名册》;?通过银行发放劳动报酬累计6个月以上凭证复印件或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领取劳动报酬签字确认相关表册累计6个月以上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或法定代表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3)对返乡创业带动建档立卡户就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对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名建档立卡户劳动力稳定就业,并与贫困劳动力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2018年以来累计在该创业组织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按照1000元/人据实补助。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请所需要材料:?《梁河县返乡创业带动建档卡户就业认定表》及《梁河县申请认定奖补审批表》;?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复印件及《梁河县返乡创业人员带动建档立卡转移就业花名册》;?通过银行发放劳动报酬累计3个月以上凭证复印件或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领取劳动报酬签字确认相关表册累计3个月以上;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或法定代表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4)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适量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通过聘用建档立卡户人口且无收入来源、自身条件无法通过发展产业扶持脱贫的特殊困难群体担任就业信息员、生态护林员、河库巡查员、村寨保洁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选用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6-60周岁,结合实际,只要完全具备从事该项工作劳动能力的,年龄以通过保险公司核保能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为上限。
经办流程:按照村组推荐、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确定人选,由本人填写待遇申请表、村委会审核、乡镇审批并发放补助。
(5)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发部分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户大学毕业生就业。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开发岗位,通过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统一面试,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安置到单位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的工资不低于1600元。3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经办流程:用人单位开发岗位并提出安置申请、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组织面试、签订合同。
(6)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县内300元/人,县外州内400元/人,州外省内600元/人,省外1000元/人。
申请所需要的资料:?《梁河县建档立卡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有公章的,由用人单位开具稳定就业三个月收入证明、工资发放表、工资条、工资银行流水等复印件,该项选择其中一项,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由雇主出具收入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复印件(或经本人、雇主和帮扶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的领条)、雇主身份证复印件或与雇主合照;其它能证明稳定就业三个月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
(7)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符合条件到州外省内务工、省外、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户贫困劳动力,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县外州内100元/人,州外省内200元/人、省外5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助,凭本人往返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实名交通票据在补助标准范围内申报补助,票据价格超过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给予补助,低于上限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给予补助,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交通补助。
申请所需要的资料:?《梁河县建档立卡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请表》;?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有公章的,由用人单位开具稳定就业三个月收入证明、工资发放表、工资条、工资银行流水等复印件,该项选择其中一项,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由雇主出具收入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复印件(或经本人、雇主和帮扶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的领条)、雇主身份证复印件或与雇主合照;其它能证明稳定就业三个月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④实名制交通票据。
(8)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服务补贴。对直接促成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工资收入证明)以上并提供跟踪服务的给予一次性服务补贴,补贴标准:州内400元/人,州外600元/人。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服务补贴申请所需要的资料:?《梁河县人力资源公司、村三委补贴申请表》;?《梁河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花名册》;?输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三个月以上劳动用工登记名册;④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有公章的,由用人单位开具稳定就业三个月收入证明、工资发放表、工资条、工资银行流水等复印件,该项选择其中一项,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由雇主出具收入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复印件(或经本人、雇主和帮扶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的领条)、雇主身份证复印件或与雇主合照;其它能证明稳定就业三个月的材料。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促进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积极组织、促成建档立卡户劳动力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村“三委”,给予一次性服务补贴(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的村委会除外),服务补贴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支配使用。服务补贴标准:县内300元/人,州内400元/人,州外600元/人。
村“三委”申请所需要的资料:?《梁河县人力资源公司、村三委补贴申请表》;?《梁河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花名册》;?输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三个月以上劳动用工登记名册;④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有公章的,由用人单位开具稳定就业三个月收入证明、工资发放表、工资条、工资银行流水等复印件,该项选择其中一项,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无公章的由雇主出具收入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复印件(或经本人、雇主和帮扶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的领条)、雇主身份证复印件或与雇主合照;其它能证明稳定就业三个月的材料。⑤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二)住房保障类:
1.易地搬迁:
搬迁条件: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六类地区”。六类地区指:(1)资源承载严重不足地区;(2)公共服务设施严重滞后且建设成本过高地区;(3)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地区;(4)国家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5)其他地区。我县搬迁的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频发易地地区”。
建设标准:建档立卡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最大不超过150平方米。
补助标准:(1)建档立卡户:人均补助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人均奖励0.6万元;(2)同步搬迁户户均补助1.5万元,贷款6万元。
2.农村危房改造:
(1)危房改造的对象: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入户鉴定后,实际居住在CD危房中的群众,分为四类重点对象和非四类对象。“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非四类对象是指一般贫困户。
(2)建设标准:一是“四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重建后的新房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二是“非四类重点对象”农户拆除重建的,新建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6人及以上户,户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3)补助标准:一是“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建设补助标准:2018年按户均2.1万元,2018年以后的按上级下达补助资金确定;拆除重建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采取修缮加固的,最高不超过3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二是“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建设补助标准:按户均2万元,拆除重建户2 万元/户;重度改造1.5万元/户;中度修缮加固1万元/户;一般修缮加固0.5万元/户。资金来源为县级“安居贷”解决。如农户危房改造后还需要贷款的,可由个人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所申请金额由金融机构核定,个人申请贷款部分自行承担本金和利息。三是“避雨不遮风”房屋改造建设补助标准按户均0.3万元奖励,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解决。
(三)社会保障类:
1.健康扶贫
(1)助缴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每人是220元(其中建档立卡户政府助缴180元,个人承担40元)。
(2)门诊报销比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0%;中药饮片报销比例为60%。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一年最高可报销420元。从2019年6月1日起取消县级门诊报销政策。
(3)建档立卡户住院报销比例。从2019年6月1日起实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逐级转诊转院政策。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县级医疗机构(含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州级医疗机构(含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省级医疗机构(含三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按照转诊转院规范在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95%。县级报销比例为85%。州级、省级报销比例为70%,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报销比例不低于9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的,按普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内最高限额为37.5万元。
(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每人36元(其中个人缴费12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政府全额助缴。
(5)大病集中救治。2019年对32种大病的建档立卡户患者进行集中救治,救治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际报销达90%。
2.教育扶贫
(1)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①省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享受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
②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项目。资助未脱贫和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①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②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③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所有住校的小学生和初中生。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④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每年按200天计算,共800元。
⑤较少民族生活补助。资助8种人口较少民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布朗族、普米族、怒族、基诺族、独龙族)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50元。
(3)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
①免除学杂费。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一等每生每年2500元;二等每生每年15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享受一等助学金2500元。
③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为:所有建档立卡户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
④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书费资助。资助未脱贫和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①免学费。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免除。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享受。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③“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就读普通中职和高职的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就读东西协作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④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书费资助。资助未脱贫和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⑤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资助。就读东西协作计划的学生,除享受以上中、高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还享受县级政府每生每年1200元的交通费补助和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活费补助。
(5)普通高校(含研究生)资助政策。
①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享受。标准为:本专科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费奖励。资助就读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或就读专科及以上的“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③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项目。资助未脱贫和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3.民政、残疾扶贫
(1)民政扶贫:一是低保:从2019年7月1日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88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4300元每人每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为:A类为307元/人.月;B类为247元/人.月;C类为197元/人.月;二是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70元/人.月提高为732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418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不予补助;三是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2019年1月1日起,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由1074元/人.月提高为1274元/人.月。
(2)残疾扶贫:
——康复工作: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听力残疾儿童需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补助最高9万元,按实际康复救助支出申报(含人工耳蜗产品最高7万元、植入手术最高补助2万元、术后开机及4次调机)。听力残疾儿童需适配助听器的,每人最高补助0.6万元(含全数字助听器2台、验配及一年内调试)。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最高补助2万元(含手术、术后康复训练及矫形器费用)。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最高补助2万元(含不超过10个月的康复训练及矫形器费用)。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最高补助2万元(含不超过10个月的康复训练费用)。肢体残疾儿童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最高2000元(含部件材料及制作费用)。肢体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每人最高补助1000元(含产品及评估适配费用)。成年听力残疾人可以免费申请验配助听器,成年肢体残疾人可以免费申请安装假肢。成年残疾人可以免费申领各种辅助用具(有轮椅,拐杖,座侧椅,助行器,其他),必须是持有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
——教育工作:对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提供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本科4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州县按1:1比例承担)。实施“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和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对象:残疾高中生,残疾大学新生,残疾人子女高中生,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资助标准:残疾高中生1500元、残疾大学新生2000元、残疾人子女学生1000元。
——就业工作: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要学养猪、烤烟种植、茶叶管理、甘蔗种植等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和要学盲人按摩培训、汽修培训,木工雕刻培训,摩托车培训,电子商务培训、电气修理的到县残联或乡残联登记,每年进行免费培训。
——社会保障:《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79号文件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肢体(下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260元。“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4.生态扶贫
(1)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保护护林员岗位,管护劳务费每人每年平均9600元。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权属为集体或个人的每年每亩补助10元。
(3)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标准:权属为集体或个人的每年每亩补助10元。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
(5)2019年农村能源补助标准:太阳能热水器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2000元,以电代柴电磁灶(炉)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379元。
5.金融扶贫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可申请不高于5万元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还款周期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用于贫困农户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建房、消费等与增收脱贫无关的支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由各级扶贫部门组织实施。以上政策和补助标准如遇国家和省调整按照调整后政策执行。
三、梁河县贫困村名单
|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列为贫困村年度 |
是否脱贫 |
|
1 |
大厂乡 |
永安寨村 |
2014年 |
是 |
|
2 |
曩宋乡 |
马茂村 |
2014年 |
是 |
|
3 |
河西乡 |
芒杏村 |
2014年 |
是 |
|
4 |
河西乡 |
勐来村 |
2014年 |
否 |
|
5 |
河西乡 |
三锅疆村 |
2014年 |
否 |
|
6 |
河西乡 |
阳塘村 |
2014年 |
是 |
|
7 |
河西乡 |
丝瓜坪村 |
2014年 |
否 |
|
8 |
平山乡 |
平山村 |
2014年 |
是 |
|
9 |
平山乡 |
天宝村 |
2014年 |
否 |
|
10 |
平山乡 |
勐蚌村 |
2014年 |
否 |
|
11 |
平山乡 |
核桃林村 |
2014年 |
是 |
|
12 |
平山乡 |
小园子村 |
2014年 |
否 |
|
13 |
平山乡 |
上河东村 |
2014年 |
是 |
|
14 |
芒东镇 |
笋子洼村 |
2014年 |
否 |
|
15 |
芒东镇 |
洒坞村 |
2014年 |
否 |
|
16 |
芒东镇 |
小寨子村 |
2014年 |
否 |
|
17 |
遮岛镇 |
水箐村 |
2014年 |
否 |
|
18 |
遮岛镇 |
弄么村 |
2014年 |
否 |
|
19 |
勐养镇 |
野鸭塘村 |
2014年 |
是 |
|
20 |
勐养镇 |
邦歪村 |
2014年 |
是 |
|
21 |
小厂乡 |
小厂村 |
2014年 |
否 |
|
22 |
小厂乡 |
大邦幸村 |
2014年 |
否 |
|
23 |
小厂乡 |
友义村 |
2014年 |
否 |
|
24 |
九保乡 |
横路村 |
2014年 |
否 |
|
25 |
九保乡 |
丙盖村 |
2014年 |
是 |
|
26 |
九保乡 |
九保村 |
2014年 |
是 |
|
27 |
芒东镇 |
邦别村 |
2017年 |
否 |
|
28 |
芒东镇 |
罗岗村 |
2017年 |
否 |
|
29 |
芒东镇 |
翁冷村 |
2017年 |
否 |
|
30 |
芒东镇 |
清平村 |
2017年 |
否 |
|
31 |
芒东镇 |
平坝村 |
2017年 |
否 |
|
32 |
勐养镇 |
芒轩村 |
2017年 |
是 |
|
33 |
勐养镇 |
芒回村 |
2017年 |
是 |
|
34 |
勐养镇 |
芒蚌村 |
2017年 |
是 |
|
35 |
勐养镇 |
邦盖村 |
2017年 |
是 |
|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列为贫困村年度 |
是否脱贫 |
|
36 |
勐养镇 |
中营村 |
2017年 |
是 |
|
37 |
勐养镇 |
卡子村 |
2017年 |
否 |
|
38 |
小厂乡 |
龙塘村 |
2017年 |
否 |
|
39 |
小厂乡 |
勐竜村 |
2017年 |
否 |
|
40 |
九保乡 |
勐科村 |
2017年 |
是 |
|
41 |
九保乡 |
安乐村 |
2017年 |
否 |
|
42 |
曩宋乡 |
弄别村 |
2017年 |
是 |
|
43 |
曩宋乡 |
龙营村 |
2017年 |
是 |
|
44 |
曩宋乡 |
河东村 |
2017年 |
是 |
|
45 |
曩宋乡 |
瑞泉村 |
2017年 |
是 |
|
46 |
曩宋乡 |
上芒东村 |
2017年 |
是 |
|
47 |
曩宋乡 |
芒林村 |
2017年 |
是 |
|
48 |
河西乡 |
邦读村 |
2017年 |
否 |
|
49 |
河西乡 |
芒陇村 |
2017年 |
是 |
|
50 |
河西乡 |
来连村 |
2017年 |
否 |
四、梁河县深度贫困村名单
|
序号 |
乡镇 |
深度贫困村 |
|
1 |
芒东镇 |
笋子洼村 |
|
2 |
芒东镇 |
洒坞村 |
|
3 |
勐养镇 |
卡子村 |
|
4 |
勐养镇 |
帮歪 |
|
5 |
勐养镇 |
野鸭塘 |
|
6 |
小厂乡 |
友义村 |
|
7 |
小厂乡 |
大邦幸村 |
|
8 |
小厂乡 |
小厂村 |
|
9 |
河西乡 |
勐来村 |
|
10 |
河西乡 |
阳塘村 |
|
11 |
河西乡 |
三锅疆村 |
|
12 |
河西乡 |
光坪村 |
|
13 |
遮岛镇 |
水箐村 |
|
14 |
九保乡 |
安乐村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滇ICP备17006871号-1 联系电话:0692-616423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邮箱:80834286@qq.com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新路12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