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电、人事、财务、会务、档案、信息、后勤保障、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职称评审、干部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财务、人员工资待遇、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普法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联系电话:0692-6161233。
(二)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节庆进行审核和报批等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组织评审、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认定代表性传承人。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认定、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宣传、贯彻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与文物保护和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组织申报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和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博物馆事业、社会文物管理、考古发掘和其他重大工作、项目的申报、管理或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推广和组织落实工作。依法履行文物安全管理、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数、征集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县性、跨区域大案要案。联系电话:0692-6161390。
(三)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股。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动漫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组织申报文化、旅游项目,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旅游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指导智慧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县城(乡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梁河旅游形象国内国外宣传推广工作。联系电话:0692-616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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