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文物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深入排查整治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024年1月31日至2月2日,县文化、民宗、消防等部门及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先后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梁河县今冬明春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南甸宣抚司署、李根源故居、太平寺、香云寺、小厂文笔塔、罗氏宗祠、芒岗奘房、芒轩奘房、杞木寨普恩寺、芒彦观音寺、李润枝民宅、芒蚌奘房等各级各类文保单位。听取了乡镇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工作汇报,重点检查了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履职是否到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器材配备是否过期或被遮挡,吸烟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冬季居民用火用电等情况。同时,检查组要求文物古建筑负责人务必要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与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民众消防意识,认真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针对存在的隐患要求采取拉单、挂账、销项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此次行动中,检查组向各乡镇文物古建筑责任人传达了国家文物局、云南省文物局以及州县关于文物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粘贴消防防火警示牌8块,发放德宏州文物建筑防火宣传册20余份,签订的文物安全生产责任书12份,强化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保障梁河县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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