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征集梁河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浏览量:97    作者: 日期:2026/3/18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持续营造安全有序、文明优质的旅游环境,2026梁河县将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民生实事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虚假宣传与诱导消费行为。旅行社、导游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对旅游产品和服务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格旅游产品;以“政府帮扶”“免费旅游”“购物送旅游卡”等名义进行虚假营销,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在珠宝玉石网络直播营销中,存在虚假宣传、兜售假冒伪劣商品、使用假证书、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诱导线下交易规避监管、利用“三无”小程序非法直播等乱象;未按标准规范标签标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不合理低价游及隐性消费陷阱。旅行社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旅游者;以免费旅游、购物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噱头,或借康养活动、避暑游、旅居活动等名义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团队,通过安排购物或自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三)合同违规与擅自变更行程。旅行社不签订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以欺骗、隐瞒等方式诱导旅游者签订含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经游客明确同意,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

(四)无证经营与非法从业行为。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持证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通过互联网平台、社交账号等线上渠道非法招徕、组织旅游活动;转借、伪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行为。

(五)强制购物与消费乱象。旅行社、导游与涉旅企业或市场主体串通,以欺骗、诱导、恐吓、侮辱、弃置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项目;以“人头费”“返点”等名义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采取言语威胁、人身侮辱、锁闭车门、扣留证件等恶劣手段强迫游客消费。同时,景区内购物点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商品质量参差不齐,未明码标价、价格虚高、标签不规范;商家以次充好、强买强卖,侵害游客合法权益。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渠道

社会各界、广大游客和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线索:

(一)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24小时受理)

(二)电话举报: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0692-61611760692-6161233(法定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三)来信来访: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19,邮政编码:679200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说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及具体情节,并尽可能提供合同、票据、照片、视频、录音、截图等相关证据材料。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严格按规定对反映人信息予以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对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或恶意干扰正常市场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温馨提示

广大游客朋友参团出游时,请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式旅游合同,仔细核对行程安排和服务标准;切勿轻信“不合理低价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旅游过程中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放或未开发区域。如遇旅游纠纷,请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诚信守法、规范有序、游客满意的德宏旅游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