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小厂乡

关于做好全乡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浏览量:16523    作者: 日期:2018/2/6


关于做好全乡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促进农业机械安全发展这个中心,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对拖拉机、微耕机等农业机械的源头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治理整改,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坚持不懈地把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细抓好,为持续稳步推进我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二是各村务必高度重视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要求,将隐患大排查、整治作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三是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稳定推进,成立小厂乡农机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乡长许洪华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李兴科同志任副组长,董诗信、许灿云、龚锡斌、赵兴建、张立增、陆得应、赵安云、寸待美、段玉萍、濮正生、余发信、寸待光尹加厚、陈朝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赵安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是各村要建立台账,负责辖区农机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防控监管;做到排查整治与“平安农机”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管理和监控,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突出拖拉机违法行为的治理。

    五是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农机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农机生产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

(二)私自或由非正规厂家无生产许可证制造、拼装、改型和增容的农业机械。

(三)安全销、安全链、防护罩、用电和库棚等安全设施、附属设施不全或不可靠的农业机械。

(四)使用失效牌证的农业机械。

(五)无驾驶证、操作证的人员。

(六)使用失效的驾驶、操作证的人员。

(七)使用涂改、伪造驾驶证、操作证的人员。

(八)未经年度审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人员。

(九)纠正非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操作等违法违章行为。

(十)不准携带十四岁及以下儿童。

四、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围绕农机年度检查,开展宣传发动,落实生产做好排查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组织设施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年度检验审验工作,结合检验审验工作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做好农机安全教育、检查,确保农机具、设施的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和农机安全生产。

(三)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检查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投入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作业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检查联合收割机的农业机械长距离转移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五)加大对作业农机具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机具安全。

(六)指导督促做好农机安全工作。加大对农业机械通行量大的农村路段检查力度,查处农机运输作业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作业高峰时段和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落实农机行驶作业中防雾、防滑、防冻裂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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