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广大党员干部:
(一)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4.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
5.严禁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6.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乔迁履新事宜并借机敛财;
9.严禁酒后驾车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严禁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严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严禁出现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问题;
2.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和报告制度;严禁隐瞒家属外出疫情风险区;
3.严禁疫情防控措施耍特权、搞特殊。
(三)严禁餐饮浪费
1.严禁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在家庭聚会、亲友聚餐时搞餐饮浪费;
2.严禁假借“两节”旅游、聚餐等集体性活动,搞大吃大喝。
全乡党员干部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乡纪委将组织人员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共同携手营造欢乐祥和、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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