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补齐全省养老服务短板,“十四五”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累计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11.48亿元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夯实养老服务设施基础。经过长期努力,我省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在推进养老服务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老年人权益更有保障
坚决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2022年,先后制定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15条措施》等涉老政策文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提供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撑。
老年健康服务明显提升
实施健康云南——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抓好老年人常见病预防控制、新冠疫苗接种、中医养生保健等知识普及,每年为超过300万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和健康管理。开展失能老年人等级评估和健康服务,2022年注册评估服务机构1403家,为1.3万余名老年人开展失能等级评估,为3488名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全省现有老年医院17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独立科室比例达55.8%,玉溪、楚雄、文山等州(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为100%。全省90%以上的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开展老年人亚健康和慢性病风险评估以及生活方式、危险因素、干预与方法研究。62%的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2022年856家医疗机构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全省80%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扩大
持续加强养老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基本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服务机构或服务设施、实施普惠型老年人福利待遇,打造“机构社会居家相结合、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省建设养老机构1168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1732个、覆盖率达79%,护理型养老床位达4.8万张、占比51.34%。全省417个“老年幸福食堂”投入运营,开展8000户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改善。
老年友好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制定《云南省“智慧助老”行动工作方案》,积极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青少年志愿者等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实施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程。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2022年我省有25个社区创建成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组织开展“反诈防骗,敬老助老”2022年“敬老月”活动,开展“关爱老年人”走访慰问活动和爱心助老公益志愿服务活动,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工作者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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