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生态为民”行动
浏览量:3478 作者: 日期:2024/12/30
42次一线现场帮扶、112个工作日不懈推动、249个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办结、1300余位群众对整改成效表示满意……这一组组数据,是“生态为民”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真实写照。
自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选取100个群众投诉问题,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资源进行重点攻坚办理,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目前,“生态为民”行动100个群众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未出现重复投诉和办理不满意情况。
以“生态为民”行动为主线,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聚焦“要下大力气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油烟、恶臭等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工作需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为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开发“生态为民”行动专题应用。科学制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效果。“生态为民”行动开展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分管厅领导和牵头责任处室先后42次深入群众投诉问题整改一线,开展现场督导帮扶,帮助解决问题90余个,并成立4个联合督导组,定期对100件群众投诉件整改工作进行常态化回访检查。重点检查群众投诉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到位、点位周边是否还存在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坚决防止“整改走过场、问题再反弹”等情况,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在督导过程中,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办、基层网格管理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群众举报件办理过程中职能交叉、流程冗长等问题。有群众反映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某养牛场养殖污染问题。经实地核查,这一养殖场存在雨污分离管道破损,部分污水外溢进入雨水管道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保山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养殖户耐心劝导,帮助指导养殖户及时修复破损管道,并对厂区进行消毒。问题办理中,保山市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成效,确保达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整治一片区域、完善一套机制”的效果。昆明、丽江、临沧等州(市)坚持典型引领,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噪声油烟联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机动车维修喷漆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实现同类问题制度化办理。“生态为民”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确保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我们在用好‘12345’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在每一个群众投诉点位设置公示牌,公开整改内容、目标及受理投诉电话,向群众亮明‘问题解决不到位、办理情况不满意,我们来解决’的办理原则,让群众参与到问题整改全过程中来,共同监督整改进度和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阿泽新介绍说。在曲靖市麒麟区,某小区存在厕所脏乱差、如厕难问题。经过整改,小区居民高兴地说:“现在不仅厕所变干净了,厕所两旁还种满了花草,小区环境越来越美了。”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堆积建筑垃圾的快速清理让周边群众连连点赞;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困扰村民的“堵心路”变“舒心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成为历史……各地在群众投诉件办理过程中,坚持服务群众到位、政策讲解到位、教育引导到位。通过民情恳谈、入企帮扶等措施,公开整改成效,切实增进群众对工作的理解。截至目前,云南省共对1300余人开展了群众举报件办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95%以上。此外,强化宣传引导,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国家、省级主流媒体,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两微”矩阵、宣传专栏等渠道,对100个“生态为民”群众投诉问题整改成效开展专题宣传,总结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同时,畅通投诉渠道,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向全社会公开投诉渠道,主动下沉接访7次,化解信访件23个,征集问题线索52条,目前已全部办结。
以“生态为民”行动为抓手,协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
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在办好“生态为民”行动省级投诉件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生态为民”行动的范围,新增149个重点投诉问题纳入州(市)“生态为民”行动攻坚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此外,以“生态为民”行动为着力点,多措并举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截至目前,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未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加强水质监测分析预警处置能力,抓实高原湖泊水质提升攻坚,开展滇池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等专项行动。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树立柔性执法理念,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依法办理轻微违法依法免予处罚282件,免罚金额6629.42万元。同时,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消除环境隐患,降低违法风险。此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切实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印发美丽云南建设实施意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有序承接生态安全协调工作。同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生态修复监管,不断巩固生态安全持续向好局面。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将立足“小切口”服务“大民生”,持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为民”行动,推动“生态为民”行动成为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和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