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业
务
操
作
指
南
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O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二、代码:
三、受理范围:梁河县内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
四、办理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
五、实施机关: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六、办理条件: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所在该村民小组总人口75%以上人同意改建或者新建,并得到所在村委及乡(镇)人民政府许可决定批示。
2、拟改建或者新建重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3、符合国家有关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4、施工期间能够基本保证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
5、有筹备情况说明及建设资金、证明。
七、受理地点: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八、申请材料: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
5、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6、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
7、建设资金证明。
九、审批时限:30日内
十、承诺时限:20日内
十一、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材料归档。
十二、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十三、咨询方式:0692-6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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