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30459    作者: 日期:2021/3/2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其一,无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产生;其二,2020年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故没有该项信息的公开内容;其三,2020年度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其四,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电话:0692-616135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3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0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其他处理

3

0

0

0

1

 

 

()总计

4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2.我目前工作人员抽调较多,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

3.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努力创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2.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单位和人员建设。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持续深入的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4.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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