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内设科室

浏览量:7135    作者: 日期:2022/8/25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参与重大庆典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以及部务会决定的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秘办理、信访、档案、接待、保卫、保密、财务及禁毒防艾等工作。承担全县统战、民宗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基建、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工作经费。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党风廉政建设、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6161350

二、民宗股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社团及宗教活动场所,依法进行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及管理,做好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县内涉及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大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宣传教育,增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研究提出我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订少数民族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承担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计划编制审核年度民族专用补助金项目及扶持项目的运行管理工作,开展民族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调研,对外经济协作交流。开展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民族文化、民族体育活动和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宜。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的审核工作,负责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监督检查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承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工作。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言政策,维护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配合州民宗局对我县开展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工作。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党外干部的档案资料。负责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干部、统战干部培训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协助乡镇和企业党委管理好统战专干。负责联系和培训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了解情况、反映动态,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落实党外知识分子的有关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负责联系县工商联工作,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及调研,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和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积极开展光彩事业。

联系电话:0692-6161350

三、台务侨务股

宣传贯彻党的对台方针政策。负责做好与我县有关“三胞”各界人士的经济、文化、艺术交流,联系台胞台属工作。具体承办台胞和台属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联系、疏通、协调有关部门的海外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拟订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通过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权益。

联系电话:0692-616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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