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民族团结】番伟品:扎根基层促团结 倾情奉献为民生

浏览量:320    作者: 日期:2025/12/1

番伟品,男,1994年4月生,景颇族,中共党员,31岁,自2020年担任笋子洼村党总支书记以来,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根基层、倾情奉献,带领全村各族群众团结奋斗。2022年被评为“芒东镇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被评为“芒东镇民族团结进步优秀个人”;2024年2月被中共德宏州政法委员会和德宏州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2025年被评为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个人。

引领先锋,当好民族团结宣传的“关键人”








“哪里有人,哪里就是宣传场所”,在群众会议、村组巷道、农户门前等都能听到,他带领村组干部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团结的声音,把群众听了受用的热点及相关案例,以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唠家常”“土方言”等形式,把民族团结宣传融进群众生活,增强群众对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有效推动“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2021年来,组织参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共20余场次,受教育面达500余人次。



用心用情,当好民生改善的“运动员”








民生改善是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保障。番伟品始终将村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上,积极收集村民关于人居环境提升、交通设施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的建议。2021年,他多方协调资金10万元,推动博爱新村安全饮水管道工程落地,彻底解决15户村民饮水难题;2022年向挂钩单位云南师范大学申请5万余元资金,推动全村主道硬化亮化全覆盖;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完成聚合村小组道路硬化工程前期协调,为村民雨季出行打通“最后一公里”;2022年4月,在云南师范大学的支持下,笋子洼村采取“村民自筹+挂钩单位帮扶”的形式,建造了十五万多元的群众文化休闲亭,取名为“明德”亭,寓意笋子洼人民明德睿智,与时俱进。


敢于担当,当好基层治理的“治保员”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自2021年以来,他带领“村两委”以党建引领,在“治理”上花心思、下功夫。与团委、妇联、红白理事会等群团组织相结合,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组织村组干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做到“一村一公约”,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门前三包”等纳入村规民约。通过“请进来”的形式,邀请笋子洼籍乡贤开展“感恩、自强、诚信”主题和道德法治教育宣讲活动,引导村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大力推进教育帮扶工作。积极发挥云南师范大学教育资源,在芒东镇第二小学举办“感恩相伴.梦想同行”的作文绘画大赛;组织寒假返乡大学生教育辅导公益活动,解决留守儿童教育“空心化”现象,加强在校大学生实践能力和感恩思进的精神。


促进交融,当民族交往的“促进者”








番伟品深知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在交融。虽然笋子洼村多数为汉族,但他积极创造各种条件,搭建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他大力推动各民族之间相互通婚,鼓励不同民族家庭互为邻里,在日常交往中增进了解、加深感情。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邀请邻寨的傣族同胞、本村的景颇族妇女积极参与文艺活动。同时,他作为梁河县景颇族发展进步学会的秘书长,积极组织参与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邀请各兄弟民族参与景颇族目瑙纵歌节,同时他又带领景颇族同胞参与其他民族的节庆活动,做到各民族相互交流,相互学习,鼓励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展示各自民族的文化特色,在交流交往中促进文化互鉴和情感共鸣。他注重在村级治理中体现多民族共同参与,在村民代表等人员的选配上,充分考虑民族比例,让各个民族都有代表参与村务管理,增强了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他还推动制定了包含民族团结内容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相互尊重风俗习惯,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在他的倡导和推动下,笋子洼村形成了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不同民族通婚的家庭越来越多,互帮互助蔚然成风。

番伟品没有豪言壮语,但他用满腔的热忱、辛勤的汗水和无私的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执着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