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中共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147    作者: 日期:2026/3/24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一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深入开展推普宣传活动。民族节庆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向各族群众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内容现场发宣传单612余份。二是利用民族节庆活动、街天联合相关部门共开展了12次相关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群众对统一战线战线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条例规定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我单位积极参与,发放《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宣传材料共计98余份。大力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定期召开民族宗教领域形势研判会议4次,年内未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事件。四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统战领域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梁河县委统战部组织召开统战对象和统战干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全县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台胞侨胞、各民族协会等统战对象50余人参加学习。会上,县委常委 统战部部长李仲臣作动员讲话,李仲臣部长要求,一要从深刻把握全会精神的时代内涵,不断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二要发挥统战对象独特优势,在服务全县大局中展现新担当;三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中书写统战工作新的篇章。

(二)认真开展了相关培训,及公开了办事流程。一是为切实提升宗教界人士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宗教界遵守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2025年共到宗教场所开展了6期宣传活动,宣传培训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和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增进文化认同为基础,以提升能力素质为重点,围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宗教工作法治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五进”活动等专题进行集中培训。为提升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救助能力,筑牢宗教领域安全防线,邀请县消防救援局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采取“理论+实操”相结合,通过专业人员的讲解和现场示范,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管理水平,广大信教群众基本的火场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通过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民族宗教人士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小组普法、用法能力,提高各族群众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全面夯实梁河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下一步,梁河县将继续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着力推进宗教中国化钱塘实践,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年内组织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专题培训3次,走访入户26次,开展服务活动5次。全县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台侨等各界代表人士参加会议。县委统战部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台侨相关知识,传达学习了中共梁河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县两会精神,通报了2025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参会人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在经济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上进行了讨论发言,提出了具有代表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教育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精神,赓续多党合作优良传统,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梁河多党合作事业新发展;按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并严格按流程办理相关事项。为进一步提升统战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筑牢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基础,组织开展统战业务专题培训。县委统战部、侨联、工商联全体干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共9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培训紧紧围绕统战、民族、宗教、对台等议事协调机构改革目标,全面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紧扣统战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近期加强统战工作的相关文件,内容涉及党的理论、廉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宗教事务、四支队伍和各成员单位权责清单等重点工作业务。通过培训,让参训学员对统战工作怎么抓、抓什么、谁来抓有了全新的认识。组织开展了2025年网格员业务培训。各乡镇分管统战民宗工作领导、民宗助理员及村(社区)宗教工作网格员共85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围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及省、州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及省、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展开深入学习,帮助参训人员把握政策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培训中,详细解读了宗教政策法规、《云南省示范区建设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内容进行阐释,提升参训人员法治素养。

(三)认真组织开展支部活动526日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侨联工商联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县委统战部会议室、县委党校、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专题学习、到特委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及时学习了中央各项精神,中央八项规定违法乱纪案例,现场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学习大家都被一件件身边人的案例震撼到了,及时拧紧了遵纪守法的弦,一刻不敢松懈,部长要求大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须做到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做知法、懂法、守法、执法、普法的好公民,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需时刻警醒自己,坚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遵守好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坚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二、主要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成立了以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普法工作有序进行。

(一)认真履行部门普法责任

开展了专题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反分裂、反渗透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其次,我们强化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再次,我们加强了培训指导。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反分裂、反渗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政治敏锐力。

(二)抓实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梁河统战”微信公众、“道中华”平台推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相关信息,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提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的影响力,带领广大统战成员、少数民族、宗教界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在单位工作群、宗教界代表人士、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新阶代表人士等交流群推送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普及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推动活动走深走实、安全理念入脑入心。二是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重大的政策法律出台时,邀请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人员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普法专题教育培训,及时向宗教界人士进行宣传,推动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先后到皇阁寺、观音寺、党良佛寺、芒蚌佛寺、杏塘、里掌佛寺举办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6期培训。三是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做到“导”之有方、有力、有效。先后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6期,培训乡镇分管统战民宗工作领导、民宗专干和村(社区)网格员、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351余人次。

(三)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一是扎实做好防渗反渗工作。依托各教堂负责人和信教群众,联合公安部门深入排查、有效防范,做到时刻关注、提前介入、提前化解,严厉打击出现的各类非法传教、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社会稳定、制造混乱等违法犯罪问题。经排查未发现境外敌对势力渗透。二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结合开展佛教商业化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阳光透明,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和蔓延。针对曩宋乡青松寺等场所存在的账本记录不完整、支出项目漏登等问题,要求乡、村和青松寺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对,将遗漏的修缮和建筑材料费用支出等项目补充登记入账。三是支持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全面从严治教,以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秉持俭朴理念,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奢靡之风等侵蚀。定期分析研判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形势。全年共召开全县宗教工作联席会暨民族团结稳定宗教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4次,对不同阶段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面临形势及风险隐患进行了研判和分析,未发现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和涉稳案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完善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引导作用。重点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着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检查,对新、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事前报批、事中监管、事后检查”的程序,分级审批,抓好监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和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过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原因是群众和服务对象有些固有的思想和习惯思维要不断地通过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入脑入心方可改变。二是专业知识不足,普法思路有限。使普法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受到一定的局限性,普法方式方法不多。原因是,干部职工、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法治教育力度和创新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