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县干旱、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造成多地不同程度受灾。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就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保障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3月10日至17日,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景玉贤带领相关股室人员,到全县各乡镇督促检查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情况。
检查组先后对全县9个乡镇2019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交流座谈,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各乡(镇)要认真研判,明确救助对象,严格按照中央视频会议精神、文件要求统一部署,并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关怀;二是救灾款物发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程序,各乡(镇)纪委做好跟踪监管;三是对未完成兑付的个别乡镇尽快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群众春荒期间基本生活困难不出问题。四是收集整理好各类台账资料,做到有据可查,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备一份,便于审计、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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