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应急管理局

云南德宏梁河某水电站“4·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浏览量:148    作者: 日期:2026/4/10

2023年4月26日10时40分许,在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某水电站生产厂房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致1人死亡的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4月27日,梁河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4·26”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2023年621日,事故调查报告经梁河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相关要求,梁河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某水电站“4·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于2024年4月23日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政府批复的《云南德宏梁河某水电站“4·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通过资料审查、座谈交流、查阅文件、实地核查等方式,对该事故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项进行了复核,经综合分析研判,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按照《云南德宏梁河某水电站“4·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梁政复〔2023〕119号)和《云南德宏梁河某水电站“4·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并认真加以落实。

(一)事故责任落实情况。

1.行政责任落实情况。梁河县应急局于2023年713日对某水电站做出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企业已按期缴纳罚款。对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已落实到位。

2.事故企业责任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某水电站2023年6月22日对事故有关责任人陈某某和李某某给予处罚和处分,并将处理结果报至梁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经评估工作组核查,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均落实到位。

(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企业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某水电站能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教育从业人员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险源。二是已对吊物孔防护围栏改造,重新发放了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使用培训,厂区已安装了监控设备,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深化员工安全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将本次事故作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的典型事故案例学习内容进行学习,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四是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已开展风险辨识制作分级管控清单,制作风险点告知卡、重大、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公告牌,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制作隐患台账整清单,逐一完成整改。五是强化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防护用品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经评估工作组核查,事故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2.部门落实情况一是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制定《梁河县能源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认真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234-12月共对某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6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55条,均已督促企业整改完成。三是督促企业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大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和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督促企业在大坝、厂房内外、门卫及时更换及新安装了23个高清摄像头,存储时间90天;大坝防护围栏和主厂房吊物孔防护栏已全部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

3.地方政府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工作台账资料,勐养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职责,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某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力度。一是监督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风险辨识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组织人员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现场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事故发生以来,共组织对某水电站开展安全检查3次。三是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的有效落实。

综上所述,事故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评估工作组通对照梳理,认为相关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事故责任单位在事故材料归档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要求整改完善。

工作建议:某水电站,一是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加强档案管理分类管理,对涉及事故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单独归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二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四是加强对人和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督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从业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带病”作业,严禁“三违”行为

四、评估意见

按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工作组认为,某水电站、县发展和改革局、勐养镇人民政府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已落实《云南德宏梁河某水电站“4·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梁政复〔2023〕119号)和《云南德宏梁河某水电站“4·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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