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医疗保障局

机构职能

浏览量:14493    作者: 日期:2020/2/17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发〔2019〕10号)、《中共梁河县委关于印发〈梁河县深化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发〔2019〕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是梁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落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督促两定机构完善动态调整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四)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标准,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情况。

(六)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 负责全县两定机构的选定、管理、协议签订、服务质量考核等相关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梁河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 与梁河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梁河县卫生健康局、梁河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 与梁河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梁河县民政局、梁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梁河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梁河县医疗保障局,梁河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梁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第四条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等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起草、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文书档案、信访、保密、综治、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违纪举报机制,受理投诉举报;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配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全县两定机构的选定、管理、协议签订、服务质量考核等相关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核定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分别为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

第六条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梁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梁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梁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政务大厅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0692-6161868

负责人:李会连


文章来源:梁河县医疗保障局
上一篇:刘偲 下一篇:(没有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