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医疗保障局

内设科室

浏览量:6777    作者: 日期:2022/8/23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等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起草、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文书档案、信访、保密、综治、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违纪举报机制,受理投诉举报;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政务大厅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0692-6161868

负责人:李会连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

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配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全县两定机构的选定、管理、协议签订、服务质量考核等相关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政务大厅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0692-6161868
    负责人:蒋文宏
    三、梁河县医疗保险中心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其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大病保险等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救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的经办服务工作。
(二)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医疗保障专项资金的结算、审核、对账、支付和稽核,编制预决算草案。
(三)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信息变更、服务质量考核及相关事宜的办理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级管理、结算项目库管理,承担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疗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有关工作的检查核实工作。
(四)负责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负责县本级离休干部及1-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六)负责全县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以及各类数据库管理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县本级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乡镇医保经办机构各项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十)承担上级委托或交办的其他职责任务。
办公地址:遮岛镇滨河路91号医保窗口(县政务大厅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0692-6163659
负责人:李景爱

文章来源:梁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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