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梁河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梁发〔2022〕18号)文件要求,坚定依法行政,坚持公平公正执法,认真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和法治惠民实事,以实际行动为法治梁河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一年来,我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年度法治政府重点项目重点内容的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全面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依法治县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确保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工作1次,听取工作汇报1次;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为使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增强学法效果,我局制定了《梁河县医疗保障局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度》、《梁河县医疗保障局日常学法制度》、《梁河县医疗保障局学法制度》以及《梁河县医疗保障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进一步调整优化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机制,健全完善党组织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年终述法和医保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章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平时和年度考核范围;二是充分利用工作例会、专题培训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推动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2022年,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组织干部职工学法8次,党组学法2次;三是组织参与了由州医疗保障局举办的“医保夜课”集中学习活动。3月28日,是由德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授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5月23日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以及5月30日由州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授课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解读;四是为切实抓好《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于4月14日组织召开《两个条例》学习会,全面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精髓;五是组织参加了由国家医疗保障局举办的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专题辅导讲座,不断提升医保系统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六是通过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并组织参加云南省2022年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以及云南省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答题”活动,参与率与通过率均达100%,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学懂弄通,学深悟透”。
(三)规范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决策、制发文件,提高医疗保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将医疗保障领域调整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的政策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法制审核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合法性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审议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同时,落实好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同步解读、网上备案、整理归档和定期清理等工作。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属州级统筹,2022年梁河县医疗保障局没有重大决策项目和出台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基金监管,持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益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加强和规范两定机构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的权益,持续开展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完善协议,加强监管,规范“两定”机构服务行为,与13家医院和40家药店签订了2022年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年内检查医疗机构13家,药店40家,收回医疗机构各种违规收费资金1489.76万元。2022年11月14日至15日省飞行检查组对梁河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存在不合理收费、不规范诊疗等情况,涉及资金78.45万元,目前医疗机构正在申诉阶段。三是审核申报定点药店3家。通过专项治理、飞行检查等手段,形成充分的监督检查体系,扩大检查范围,推进行政监管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强普法宣传,积极营造知法守法良好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提前谋划,进行了精密的安排和部署。根据上级文件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梁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梁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八五”普法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普法工作的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具体措施、实施步骤和职责分工,切实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全面开展。二是抓好主题宣传,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先后开展了“三八维权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暨低碳日活动以及以“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丰富载体,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充分运用显示屏、广播、梁河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两微一端”等多种线上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截至目前,在我局显示屏上传相关宣传标语20条次,在梁河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传法律法规及相关解读14条次,广播循环播放2次;通过在人流量集中的地方和全县两定机构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单、小册子,在两定机构电视显示屏滚动播放动漫宣传等线下宣传方式,持续强化各项法律的宣传效应。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海报420张,宣传资料3000余份。
(六)着力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效能
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一是大力提升医保政务服务能力,高质量落实全省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全部32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管理”原则,开展证明事项的取消和保留工作。二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智慧医保建设,大幅缩减办事环节,依托网站、网厅、移动终端等多种业务渠道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等多种身份验证方式,实现医保服务“一门、一网、一次”通办。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待遇支付事项涉及的5类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同时通过数据共享、信用监管,加强承诺核查和事后监管。
(七)妥善化解医疗保障领域纠纷
加强制度建设和力量保障,构建完善医疗保障部门咨询答复、信访处办、行政调解、复议诉讼多渠道的诉求处理和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一是受理信访件28件(其中处理“12345”政府热线信访27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转办件1件、信访局转办1件),办结25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办理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群众诉求19件,办结19件,办结率100%。三是组织做好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办理程序,注重办理实效,在规定时限内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切实提高解决率,让代表和群众满意答复。年内办理1件代表建议,与州医保局共同协调帮助解决挂钩村--大生基村村委会建设资金10万元。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坚持依法行政履职尽责
一是广泛宣传,稳住医保参保覆盖面。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3078人(其中职工10815人,城乡居民152263人),职工生育保险参保6552人,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征收医保基金4319.9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52.85万元。组织征收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149401人,征收保险费4115.84万元。二是严把审核关,做好医保待遇保障。2022年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支付175357人次3882.1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55人次180.5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支付815535人次12174.98万元。三是全面落实国家药品集采政策。按省、州的统一安排,实行《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组织开展“4+7”药品带量采购,全年带量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4.04%。进一步降低医保基金支出,惠及广大患者。四是为推动价格调整工作平稳落地。2022年5月26日组织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及时做好274个项目调整(调高价格228项,降低价格46项)和院内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五是推进谈判药品“双通道”落实落地。为进一步拓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保障渠道,提高参保患者用药可及性和便利性,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将梁河县人民医院、梁河县妇幼保健院、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梁河县文化路连锁店纳入“双通道”报销机制,确保谈判药品报销制度落实落地。六是压实疫情防控保障责任。3次下调核酸检测费用,单检核酸检测费用下降至15元/次,混检费用下降至3.5元/次,今年已累计支付疫苗接种费用349355人次279.48万元,确保政策保障落实到位。七是继续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和医疗机构系统接入工作,全县共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31993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62515人的81.22%。八是完成医保报销长时间积压件动态清零工作,共办结积压件369人次,拨付资金172.77万元,实现为民办事“零障碍”,为民服务“提效能”。
(九)精准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2022年共精准救助就诊人员12639人次,统筹支付医疗救助资金650.1万元;助缴各类特殊对象39814人7077260元,确保待遇接续享受。最大限度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数贫、因病返贫”问题。
(十)继续落实贫困人员待遇报销政策
继续推进我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待遇及时兑现。2022年贫困人口35018人中符合条件的已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就诊人次152387人次,共支付统筹资金3484.34万元。梳理住院自付费用单次超过7000元信息1047条反馈县乡村振兴局,用于研判是否存在“因病致贫”风险。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
当前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召开学习会、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传统媒介,必要的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不足
部分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部分干部职工只注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而忽视了行政诉讼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没有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欠缺。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从行政执法监督的情况来看,行政执法在调查取证、法律理解适用、程序规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限于机构编制,医疗保障部门无专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有经验的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医疗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来谋划和落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一)强化法治建设的研究谋划
将“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有关任务纳入梁河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法治建设的长期谋划。每年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全县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进行明确。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亲自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与医疗保障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年局领导班子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1次,中心组集中学法1次。
(二)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实施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内容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医保部门普法责任,突出医疗保障领域“一条例三规章”等年度重点任务,成功组织开展4月“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医疗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为顺利推进医疗保障改革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法治建设的能力素养
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推进学法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在线学习、主题党日学习、执法人员培训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突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规范的学习,共组织干部职工学法8次,党组学法2次。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时代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坚定履行主体责任不懈怠,切实把法治挺在各项工作前面。
(二)进一步增强推进实效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强化科技执法手段,加强联合监管与信用监管。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审核专业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可能改变以往协议管理为主的医保监管局面,积极做好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职能的谋划,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治理水平和治理监管能力,尽快适应监管工作方式的转变。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经办稽核相协同的基金监管执法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健全配套机制,实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分配检查人员”,加强执法信息数据的报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在业务场景的应用和业务系统的嵌入,完善信用归集、应用的事项目录和工作机制。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部门信访投诉处办制度,完善12345、政府救助平台等医保咨询服务热线运行工作机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构建完善医疗保障部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体系。加强信访投诉办件的分析研判,定期开展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研判结果运用,强化属地管理和源头治理。
(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局领导班子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突出学法用法,提升医保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培训有关内容纳入医保部门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年内组织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医保部门普法责任。大力拓展宣传渠道阵地,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好4月“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为顺利推进医疗保障改革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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