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房鉴定标准: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2017》进行鉴定。
2.修缮加固标准:参照《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试行)2017》进行改造。
3.拆除重建标准:参照《云南省农村民房建设抗震技术指导手册(试行)2013》《梁河县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方案指导图册》进行建设。
4.通过改造的房屋达到“安全稳固”要求
基本安全稳固: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合格。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验收合格的房屋出具“房屋安全认定报告”。
5.建设基本标准
(1)新建房屋必须达到不低于两道圈梁,六棵构造柱的要求。
(2)外墙材料可采用传统土坯墙或砖墙。采用砖墙的必须按基本安全稳固要求设置圈梁、构造柱。
(3)砖混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应满足基本抗震要求。
(4)采用钢结构的按《梁河县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方案指导图册》进行施工。
6.施工队选择的标准
信誉良好,服从管理,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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