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

遮岛镇人民政府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浏览量:2991    作者: 日期:2023/8/2

雨季来临,我县食用野生菌即将大量上市,野生菌虽是美味佳肴,但有些野生菌食用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为有效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我乡预防野生菌中毒风险预警公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不认识,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以化肥的田间地头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

二、加工烹饪野生菌时应注意:不要凉拌生吃,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

三、凡集体聚餐、自办家庭宴席、建筑工地、学校、医院、企业食堂、会议集体用餐、餐饮业、各种聚会等禁止加工制作野生菌,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严格加工,留样备查,确保安全。

四、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或拨打120急救,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五、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务必及时将情况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学生野生食用菌与有毒菌的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

七、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工地食堂的检查和宣传,防止自采自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八、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加强应急防范,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九、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委会、各村民小组、学校、企业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公告、手机、互联网等形式,广泛宣传食用野生菌的危害性和正确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

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文章来源:遮岛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