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前,跨省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可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转移接续。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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