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

遮岛镇人民政府关于《梁河县遮岛镇万隆 建材市场土地证办理办法》的公告

浏览量:2659    作者: 日期:2024/4/16

根据梁河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梁河县万隆建材市场安置工作方案》的实施,根据方案特制定《梁河县遮岛镇万隆建材市场土地证办理办法》,现将《梁河县遮岛镇万隆建材市场土地证办理办法》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一个月(即:自2024年4月16日开始至2024年5月15日止)。

《梁河县遮岛镇万隆建材市场土地证办理办法》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有序推进土地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梁河县遮岛镇万隆建材市场土地证办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必须是已签订安置协议的拆迁户,且协议上已注明安置在弄么建材市场的安置协议。

(二)必须是在规定时限内,已上缴土地划拨成本的安置户(以缴纳收据为准),如未在规定时限内上缴纳土地划拨成本的,视为自动放弃挑选铺面的权利。

(三)本次缴纳的土地划拨成本暂时先按2.2万元/间(不含测绘费、评估费)的价格进行收取,最终按已挑选铺面的实际面积计算,暂估单价为712元/㎡,以实际结算价格为准,在选定铺面后七天内,按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补退,如还需要补缴土地划拨成本的,须在七天内完成补缴,并提供补缴收据,不按时补缴的,视为自动放弃已选定的铺面,已缴纳的土地划拨成本(即2.2万元/间),在七天之内退还。

(四)挑选铺面时,同一户安置的多个铺面不得跳跃式选择,实际位置不能满足相连条件的除外。

(五)商铺位置已被他人挑选的不得重复挑选。

(六)商铺所在相同区域的位置、情况基本类似的,工作组可将商铺位置进行合理优化。

(七)经过挑选,剩余的铺面,由遮岛镇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另行处置。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已缴纳土地划拨成本的,按照签订协议顺序依次挑选铺面位置,并由自己提出申请,再由自然资源局给予办理,测绘费(暂估700元/宗)、评估费(暂估评估价的千分之三)自理。

特此公告

遮岛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文章来源:遮岛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