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回县级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梁政办发[2024]26号)文件要求,收回县水利局赋权给9个乡镇行使的“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1项赋权事项,由县级主管部门实施;遮岛镇人民政府对本镇行使职权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后结果予以向社会公示。
[附件: 遮岛镇赋权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