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您好!
学生安全,牵动万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广大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常用交通工具,但骑行中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遮阳雨棚、超员载人、逆行闯红灯等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孩子生命安全。为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梁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全体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守护生命安全
安全头盔是骑行者的“保命盔”。请您在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自己和孩子都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系紧卡扣,确保头盔稳固、贴合头部。坚决摒弃“路途近、没必要、天气热”等侥幸心理,让“戴盔骑行”成为自觉习惯,用小小头盔守护生命安全。
二、主动拆除违规雨棚,消除安全隐患
违规加装遮阳雨棚看似方便,实则危险重重:易导致车辆重心不稳、侧翻;遮挡视线、影响操控;遇风阻力大、易失控;发生碰撞时易造成穿刺、刮擦伤害。请您立即主动拆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违规加装的遮阳雨棚,选择安全合规的防雨防晒方式,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骑行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不占道行驶;不超员载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违规搭载多名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行经学校路段减速慢行、礼让行人;不酒后骑行、不接打手机。家长做好榜样,孩子才能养成良好习惯。
四、加强安全教育,共筑安全防线
请您经常对孩子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孩子: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头盔、坐稳扶好,不将头、手伸出车外;步行上下学走人行横道,不横穿马路、不追逐打闹;自觉远离交通危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五、法律责任与安全承诺
对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警告、责令恢复原状等处罚;因违法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出行,责任在身。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规,主动拆除雨棚、戴好头盔、拒绝超员,做好孩子榜样,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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