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提档补差增待遇,代缴帮扶暖民心

浏览量:219    作者: 日期:2026/4/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

为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2026年1月1日起云南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进行调整,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300元/年,最高缴费档次调整为10000元/年,进一步扩大了提档补差的选择空间。2026年缴费档次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共18档,300元档次政府补贴35元,400元档次政府补贴40元,500-2000元档次政府补贴比例为12%,3000元及以上档次可享受240元政府补贴。

提档补差是我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的一大转变,鼓励参保人多缴多得。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当年已按低档次缴费后,可在当年年度内(未领取待遇前)通过提档补差方式提高对当年缴费档次(以往年度缴费不能提档),两次缴费总额不超过当年的最高缴费档次,享受最终缴费档次对应补贴。如,您已在2026年1月按300元的标准缴纳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2026年12月25日前(未领待遇前)再次缴纳9700元,变更缴费档次为10000元。

可直接登录微信云南电子税务局服务号、云南农信手机APP、税务窗口等方式进行办理。

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分中断补缴和一次性补缴两类,中断补缴无政府补贴、一次性补缴可享政府补贴、60岁前未缴满15年可补缴,已领养老金人员不再缴费。

一是中断补缴。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存在断缴、漏缴情况导致最低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在年满60岁当年,领取待遇前申请补缴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中断补缴无政府补贴。

二是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年纪较大制度实施(2011年7月)时开始缴费,或其他原因在制度实施(2011年7月)后开始缴费,连续缴费至满60岁当年仍缴费不足15年的,可在60岁当年,待遇领取前申请一次性补缴制度实施前(2010年前)未缴年限至满15年。这类情况可享受政府补贴。

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74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多缴多得。缴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3元。

困难群体帮扶政策:

云南省财政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对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对符合享受养老补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55-59岁),省财政厅按月支付养老补助,支付标准与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基础养老金174元/月)。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州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按100元标准为其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23年1月1日起,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三级残疾人纳入政府代缴范围,代缴标准为1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各地财政分档分担。

请重残、低保、特困、三级残疾人等未参保的困难群体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以便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险帮扶政策。

享受政府代缴的人员,可自行选择自主缴费提档(如代缴200元,个人再缴300元,按500元档次),多缴多得,享受相应档次缴费补助。

咨询地址:梁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窗口)及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

梁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电话:0692-6161731

为了年老后有稳定的养老金收入、有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过上有尊严的老年生活,我们真切地希望您早参保、选高档、按年缴、长缴费,为自己老年生活提前规划投资,充分享受国家的政策红利。千万不要错过参保时机,千万不要给自己年老后留下遗憾。



文章来源:葫芦丝之乡梁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