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二)

浏览量:11415    作者: 日期:2020/12/15

受理条件:受理符合审批条件且按法律、法规提交相关手续材料的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申请材料:

1、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书

4、建设工程合法材料(《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

5、公安交通部门意见(建设涉及车行道的)

6、挖掘道路挖掘工程现场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内容包括:①施工现场平面示意图,包括实际挖掘范围示意图,围栏范围示意图,施工设备及其布置图,原材料及废料堆放图等;②对城市道路的保护措施;③现场环境卫生及安全保护措施;④现场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7、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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