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完善我国公租房保障制度相关对策)

浏览量:10047    作者: 日期:2020/12/15

1、在合理规划前提下强化科学管理,例如公租房的建设应根据居民居住需求的变化,适时地调整公租房的布局和设计方案。公租房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考虑到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支出,避免其支付较高的生活成本。如果公租房布局过于偏僻而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又无法跟上,则容易使租住者产生较高的交通费用、教育费用和医疗卫生费用,这样反而加重了租住者的负担。另外,如果公租房设计均为整套出租或套型面积大,超出了受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同样容易导致其保障房不适用的局面。因此,公租房的建设地理位置、建设标准必须科学合理地制定,这就需要构建科学的调查机制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通过调查保障对象的住房要求和需求层次,以便使公租房既能够满足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又避免不经济、不实用而导致保障房空置、闲置的局面。

2、以多元融资机制来增强资金筹集力度。在我国,由于地方政府无法独立发行地方建设债券,因此只有通过各自的融资平台来进行资金筹措,即城投债。但随着地方政府债务累积,债务风险也越来越明显,必然会对公租房的资金来源造成一定冲击。从商业银行获取公租房建设贷款也显得较为困难,因为公租房是政府主导的,项目实施环节多,政策风险较大,商业银行普遍不愿意为此提供资金支持。因此,可尝试通过国家政策性银行进行融资。住房公积金也可用于公租房建设贷款,并允许公租房租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3、合理确定公租房运营管理的主体。租房投入运营后,后续的管理和维修等工作直接关系到公租房的服务效率。由于公租房涉及面大、覆盖人口众多,导致其后续的管理和维护费用支出巨大,同时,还带来了管理难度的增加。可以考虑依托政府政策支持的市场化、公司化的专业管理机构――公共租赁房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租房公司),使之成为执行政策和接轨市场的主要载体。公租房公司既可以由政府出资组建独立的房地产租赁业务服务商,也可以和在市场上具有较好声誉的房地产中介商合作,通过市场化运作包揽存量房源整合、租金核算、管理维修、政策监督等一系列服务,公租房公司在政府指导下开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房屋租赁业务,并实现保本微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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