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10022    作者: 日期:2022/2/11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33300000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9.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编制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开展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工作。

10.承担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人民防空设施开发利用发展规划;协助州人防办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监管,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指导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负责县级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11.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战时指挥通信、警报报知、情报报知工作;负责平时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通信、警报报知等相关工作;负责通信警报、信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2.负责管理县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资金和国防(人防)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和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3.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违法建设、违规施工、占道经营、破坏城市公用设施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对占道经营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

14.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在城区内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及制造影响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17.行使对侵占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8.行使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9.行使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占道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和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0.行使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灯箱等不规范使用汉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乡建设与执法管理监督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管理股、人民防空办公室。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园林绿化站、环境卫生管理站、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政治信仰,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城乡面貌发生较大变化,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1.重大项目有序推进。抓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项目、市政道路项目、梁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内燃发电项目。

2.依法行政,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更加规范。一是扎实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做好建设工程消防全过程服务管理工作。

3.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举全局之力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创卫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教育,多渠道、全方位的营造了全民广泛参与的创卫氛围。在取得技术评估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切实抓好巩固工作。

4.人防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入推进人防工作。

5.提高站位,抓好新冠疫情防控。一是大力推进实施完成隔离点项目建设。承建梁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离点项目(沙坝糖厂、曩宋隔离点),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隔离酒店8家。二是强化行业监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加强综合执法人员、环卫工人、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等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控管理。做好建筑工地、建筑和房地产企业、物业小区、房产交易场所业务办理网点的防控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监督建筑工地人员扫码测体温等疫情防控常规工作和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统计监管。三是服从安排,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6.重视综治维稳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坚持把禁毒防艾、平安创建、安全生产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纳入综治维稳工作日程,完善各项综治维稳各项工作制度,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完成提供保障。

7.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召开住建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传达学习省、州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县关于印发梁河县贯彻落实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座谈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部署住建局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7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退休23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2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9.2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7.91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56.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99.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7.28万元,县城路灯电费增加10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78.70万元,其中:2015年-2016年省级示范村贷款本息增加38.10万元,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日常运行经费增加3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减少100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及监测专项经费减少21万元,2018年城市公厕建设补助资金减少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9.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59.2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9.2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7.91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县城路灯电费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56.61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78.7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59.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6.61万元,增长17.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县城路灯电费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89.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70万元,下降11.7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132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7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及老干支付书记、委员补贴支出。

2.功能科目20136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工作经费、老干支部工作经费开支。

3.功能科目2030603 “国防支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18.60万元,主要用于4525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4.功能科目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建房费、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5.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功能科目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8.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功能科目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经费支出。

12.功能科目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262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费支出。

13.功能科目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8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4.功能科目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53.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工资支出。

15.功能科目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公共设施维修、维护支出。

16.功能科目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34.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7.功能科目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83万元,主要用于2015-2016年省级示范村贷款还本付息支出。

18.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17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36万元);

2)津贴补贴16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9万元);

3)奖金1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万元);

4)绩效工资15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5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9万元);

6)职业年金缴费2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8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万元);

9)住房公积金4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4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9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3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

(2)差旅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

(3)电费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4)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0万元);

(6)其他交通费1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8万元);

(7)委托业务费27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79万元);

(8)维修(护)费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0万元);

(9)专用材料费2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万元);

(10)工会经费1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万元);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生活补助1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万元);

(2)退休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1)房屋建筑物构建18.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60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8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3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4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4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本年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一是现有车辆使用时间长,车辆油耗大,维修成本偏高;二是油价上涨,支出增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经费。为能确保对市政公共设施进行正常管理、维护和维修,每年需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的维护,垃圾清运正常运行,对城区受损的道路、人行道进行修复改造工作;开展城区路灯景观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亮化实施正常亮灯;对城区所有园林绿化修剪、涂药、更新;公厕维护,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污水泵站等工作。

项目二:县城龙窝大道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负责做好县城龙窝大道苗木养护、除草、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补植维修等工作,使园林养护达到更高水,使居民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好。

项目三:污水泵站机械运行电费补助经费。为污水泵站及提升井机组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电费保证,提高污水治理成效,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四: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日常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垃圾填埋场的推平、碾实、覆土等作业工序的机械维修、油耗及渗滤液处理的化学药剂、日常的设备维修等运营管护支出。

项目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运维经费。保障梁河县垃圾处理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系统正常运行,做好运行质量控制、设备校验监测等工作。

项目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及监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总排污口在线监测运行费。

项目七:4525工程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4525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项目八:2015年-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本息补助资金。主人用于2015-2016年示范村建设项目省级统贷资金还本付息支出。

项目九: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专项经费。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扎实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项目十:梁河县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经费。主要处理县城生活污水,保底处理污水量为5000立方米/天,确保进入管网的所有污水全部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提高污水治理成效,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城管执法】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县城路灯电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87149.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51.17万元,固定资产1186.82万元,在建工程48627.05万元,其他资产30384.3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56.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1.7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2.8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确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梁爱卫专项办发〔2021〕4号关于印发2021年梁河县推进爱国卫生“7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灭死角、标准化、建机制、智慧化”要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治理、基层党建相结合,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成效,确保我县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巩固提升“清垃圾”行动,实现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2.巩固提升“扫厕所”行动,实现公共厕所干净、卫生。

3.巩固提升“勤洗手”行动,实现洗手设施管护到位、使用方便。

4.巩固提升“常消毒”行动,实现清洁消毒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可视化、常态化。

5.巩固提升“管集市”行动,实现农贸市场整洁、有序、规范、标准。

6.巩固提升“众参与”行动,实现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知晓、齐动手、皆负责、都实践。

7.推进病媒生物防治,鼠蚊蝇蟑密度达到国家C级标准。

8.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环境保护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六)资金安排情况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专项经费20万元。其中:市政公共设施维修维护费15万元,办公用品支出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部署阶段(3—5月)。召开2021年全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部署工作,印发工作方案。

2.自检自查及技术指导阶段(5—6月)。接受州级对县开展技术知道,同时组织县级专家开展自检自查,并形成报告。

3.暗访评估阶段(7—8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做好对非国家卫生县城进行州级技术评估。

4.技术评估阶段(9—1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非国家卫生县城迎接省级技术评估工作。

5.常态长效监督(全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卫工作进行暗访,每月1暗访每月一曝光。

(八)项目实施成效

1. 裸露垃圾全清除方面。县城垃圾运输实行“四定”责任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出动环卫工人117人,日环卫车辆36辆次,日清扫面积约65万平方米,主要街道保洁已达到15小时以上,配备专业的垃圾清扫车,每日对主要道路机动路面进行机械化清扫,城区道路机扫率76.5%,每天收集处理垃圾约53.1吨,2021年收集处理垃圾18425.7吨。加强城郊结合部卫生死角、盲区开展排查和清理整治,2021年出动人员600余人次,车辆60辆次,清理卫生死角25余处3000平方米,清运垃圾250余吨。

2.公共厕所全达标方面。全县共有公厕488座,其中旱厕88座,主要分布在学校、行政村及下辖村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完成了县城区范围内旱厕改造14座,拆除3座,新建2座,学校19座旱厕正在逐步改造中;新建行政村公厕17座已完工投入使用;对投入使用的公厕加强管理,制定管理、保洁制度,确保公厕达标。

3. 洗手设施全配套方面。截至2021年12月,已完洗手设施安装完成529座。其中:公园、广场等安装10座;文化旅游场所安装11座;交通运输场所安装7座;餐馆、酒店安装16座;医疗卫生场所安装31座;教育部门安装420座;县城各部门在办公区域安装34座。

4.餐饮环境卫生全达标方面。积极配合餐饮环境卫生整治,有效防范非洲猪瘟,归集泔水处理,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聘请专人专车收运泔水,2019年2月13日启动对县城区泔水免费拉运(遮岛镇城区)工作,将泔水统一拉至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2021年以来共收集泔水252.5吨。

5.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方面。做好城区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车等环卫设施设备和局办公区域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时上报消毒情况。2021年以来,2021年共集中开展大规模清洗消杀环卫设施14余次,出动人员140余人,车辆30余驾次,用水80余吨,清洗消毒垃圾桶及果皮箱2000余只,消毒垃圾车辆300余辆次;局办公区域结合除四害工作,共进行消毒6次;2021年共上报50期清洁消毒全覆盖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表。

6.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达标方面。积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加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安排环卫工人做好农贸市场周边的清扫保洁,每日定时对农贸市场的垃圾进行清运;日常安排4个工作人员对宏兴市场、农贸市场加强管理,截至目前,整治占道经营6800余起、制止出店经营650余起、收缴违规私设广告牌210余个、拆除有碍市容物420个、清除占用人行道摆放物品560余处、现场整改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530起。

7.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民参与方面。加强宣传,倡导干部群众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2021年,我局主动通过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及微信公众号统计共发布创卫信息300余条,上报40期“健康文明六条新风尚”报表,,积极参与爱国卫生“众参与”活动30余次、参与率100%。

 



 [附件: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11073658772

2022211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