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申请流程

浏览量:6284    作者: 日期:2022/6/6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申请流程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户申请、组推荐、村评议、乡审核、市审批、验收”程序。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一)农户申请

组建以住建部门为主的专家队伍,对农村危房进行等级认定、提出改造方案,向农户出具《农村危房认定表》后,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及全家户口复印件、《农村危房认定表》原件。

(二)村民小组推荐

村民小组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小组班子成员会议,按照危房认定结果,向村委会提交建设推荐意见及农户有关申请材料。

(三)村委会审议

 村委会接到村民小组推荐意见后,召开村“三委”全体成员联席会议,审议申请人是否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对象要求,符合条件的由村委会签署意见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

(四)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人员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村委会应及时将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农户。

(五)市级审批

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收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名单正式下发到各乡(镇);督促乡(镇)人民政府与批准改造建房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乡(镇)人民政府、挂钩单位督促指导建房户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及时组织建房户开工建设。

(六)验收拨款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改造完成后由乡(镇)组织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市级验收。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由市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分批进行市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将资金补助发放名单报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内。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不予发放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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