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梁河县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河县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梁河县2022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云建村〔2020〕46号)、《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社〔2022〕96号)精神,《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德宏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建发〔2022〕9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妥善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需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组织机构
成立梁河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闫信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家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刘启纯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侯录奖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督查室主任
徐开田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赵光耀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龙晓银 县司法局局长
邵维新 县财政局局长
张有旭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跃斌 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局长
黄 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尹以乐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加强 县水利局局长
闫生字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晓岩 县审计局局长
克佳礼 县民政局局长人选
杨荣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段双宝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谢 华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濮玉胜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闫雄芳 遮岛镇人民政府镇长
赫其林 芒东镇人民政府镇长
们从兴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兴卯 九保阿昌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文浩 曩宋阿昌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尹 宁 河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家敏 平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尹叶邦 小厂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维新 大厂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房抗震改造建设工作,开展政策宣传、业务指导,争取国家和省、州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工程建设政策措施,审议年度计划,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重要工作事项的落实。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工程技术指导组、建材监管组、资金监管组、审计组、督查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组共6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合力推进全县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建设工作。
(一)办公室设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家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邵维成担任,成员由瞿春梅、江山、李湛、线成文、陈敏、何学县、杨世彬、孙永航组成。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起草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认真研究政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对策建议;二是负责对全县农房抗震改造进行技术指导及系统录入的核实工作;三是负责为农户提供经济适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屋设计参考方案;四是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文件签收、起草、报表统计等工作;五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技术指导组
组 长:邵维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瞿春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股股长
李 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股股长
成 员: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一是对乡(镇)进行农房抗震改造工程政策、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二是负责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工匠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负责组织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县级竣工验收。
(三)建材监管组
组 长:杨荣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宏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建设期间建材的统筹监管工作,强化建材市场监督管理和建材质量检测,确保建材质量,杜绝哄抬建材价格现象。
(四)资金监管组
组 长:邵维新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刘 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从县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严格审批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五)审计组
组 长:杨晓岩 县审计局局长
副组长:王再艳 县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县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审计补助对象是否精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六)督查组
组 长:侯录奖 县政府办副主任、兼督查室主任
成 员: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七)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组
1.勐养镇
责任领导:们从兴
分管领导:李文田
2.芒东镇
责任领导:郝其林
分管领导:董诗派
3.遮岛镇
责任领导:闫雄芳
分管领导:李开雄
4.河西乡
责任领导:尹 宁
分管领导:叶相达
5.九保阿昌族乡
责任领导:赵兴卯
分管领导:杨文杰
6.曩宋阿昌族乡
责任领导:赵文浩
分管领导:尹以涛
7.平山乡
责任领导:赵家敏
分管领导:李叶奖
8.小厂乡
责任领导:尹叶邦
分管领导:瞿发高
9.大厂乡
责任领导:李维新
分管领导:李继涛
乡(镇)工作组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农房抗震改造工程,核查落实数据上报工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房抗震改造工程系统录入工作;负责做好农房抗震改造工程涉及农户的思想发动、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协调工作;负责落实建房审批、技术服务、监督等工作;负责严格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补助资金的使用和兑付工作;负责完成本乡(镇)农房抗震改造工程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实施范围和改造任务及时间要求
(一)实施范围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2.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3.农房抗震改造方面。主要支持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有意愿、符合条件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农户。
4.其他方面。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扶持范围,但已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因灾受损纳入农房恢复重建等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二)改造任务及时间要求。2022年上级下达梁河县农房抗震改造任务266户。2022年度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实施的农房,要在2022年7月底全部开工,2022年12月底全部竣工。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编制具体的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改造任务到村到户。
(二)保障方式。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方式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工程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C级危房原则上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可拆除重建)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县、乡、村三级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三级核查—三级审核”对象确认程序,精准确定补助对象。
(三)做好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逐户建立档案,实行一村一汇总、一镇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农房抗震改造工程任务分配结果和完成情况在村委会、乡镇政府公示资料及照片,由乡镇政府统一造册存档,同时要将档案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完成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将工程实施、补助资金发放、竣工验收等材料存入农户档案。
(四)补助标准。统筹使用州对下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坚持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支持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并根据改造方式、成本需求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县级下达补助资金以乡镇为单位,按户均1万元补助,各乡镇根据实际建房情况统筹实施,总额度不突破县级年度拨付的总资金。
(五)建设标准。坚持保障居住安全,引导农户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更不能因建房过度负债而返贫。对拆除重建(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1-3人在30-6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不高于18平方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的总建筑面积可适当提高,3人及以下农户增加6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增加9平方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
(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农房抗震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落实《“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提高农民群众建房安全意识,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和建房品质。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每户施工中到场指导不少于2次,并建立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定期对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农房抗震改造每户巡查不少于4次,其中基础施工、钢筋混凝土地圈梁、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或框架柱箍筋、楼板浇筑4个环节必须巡查到位,建立台账并拍摄照片存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适时对改造户施工建设情况开展抽查评价,对进度缓慢或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专项督办、指导整改和通报批评。
(七)强化改造竣工验收。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验收指南》《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工作指南》《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大纲》等技术标准,坚持质量安全原则,严格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分批进行,把好质量安全关。同时积极引导农户搬迁入住,落实好建新拆危。
(八)加强乡村建设风貌管控与引导。农房抗震改造要注重风貌,因地制宜,彰显地域特色,更好体现出绿色生态、民族文化。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加强农村建房联审联批。抗震改造重建房屋不得乱占耕地,原则上依法依规原址拆除重建,确需异地新建的,应按规定报批。
(九)持续做好“云南省住房救助平台”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安装率、使用率和部门受理率,持续做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工作,使救助平台发挥更大作用,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
六、验收程序
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按要求完成加固改造或新建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按照下达的计划任务,农房抗震改造相关规定、政策进行。
(一)组织验收。以乡(镇)为单位的农房抗震改造工程竣工后,乡(镇)、村两级负责100%竣工验收后上报县级,县级对改造完工的农房进行30%抽验。
(二)资料存档。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农房抗震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建立纸质档案,按要求及时开展电子档案录入工作。
七、任务分配
根据各乡镇统计上报的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需求计划和未达到8度抗震设防标准的农村房屋摸底情况,将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任务进行分配(见附件),各乡镇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进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按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八、其他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兑付,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农民群众身上,从2022年8月开始,农危改补助统一用社会保障卡发放,有农房抗震改造补助的,激活社会保障卡并升级为一类账户。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改造进度月报表制度,按时高质量填报月报,每月27号前将农房抗震改造进度报表报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梁河县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任务分配表
梁河县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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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
乡(镇) |
2022年指标任务(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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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 |
遮岛镇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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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 |
芒东镇 |
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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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 |
勐养镇 |
35 |
|
|
梁河县 |
九保乡 |
31 |
|
|
梁河县 |
曩宋乡 |
35 |
|
|
梁河县 |
河西乡 |
35 |
|
|
梁河县 |
平山乡 |
30 |
|
|
梁河县 |
小厂乡 |
15 |
|
|
梁河县 |
大厂乡 |
10 |
|
|
|
合计 |
2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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