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应进必进”,落实“平台之外无交易”,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督〔2022〕5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云政发〔2015〕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云政发〔2015〕57号)等文件关于“应进必进”的相关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全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消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盲区死角,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州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详见《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
三、整治内容
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依法审批(核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采取不公开招标或者将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四、整治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在抓落实、查问题、出成效,由州和县市两级分别组织开展,主要采取各招标人自检自查、行业监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排查的方式开展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招标人自检自查。省驻德宏各单位,州直各单位,县市直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2022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检自查。自查是否存在“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采取不公开招标或者将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情况,并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德宏州2022年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清单》(见附件1),报送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无项目的也须报送(在表格备注栏中填“无项目”即可),有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由上级单位负责组织自检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一并报送。州级需要自检自查的单位(详见附件2),请于7月15日17:00以前将附件1填写后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送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电子公文系统选择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市直需要自查的单位名单以及完成自检自查的时间由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
(二)行业监督部门检查。州级各招标投标行业监督部门(名单见附件3)负责对全州范围内本行业领域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范围指:2022年1月1日以来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2022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纠本部门没有依法审批(核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采取不公开招标或者将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等三个方面存在问题,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德宏州2022年“应进未进”项目清单》(见附件4),于8月20日17:00前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送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电子公文系统选择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应进未进”情况的也须报送(在表格备注栏中填“无应进未进项目”即可)。
(三)州发展改革委及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核查。8月1日前,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完成全州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主导的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等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梳理,重点查纠项目审批(核准)的部门不依法审批(核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同时,州发展改革委协同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依据进入各级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资料,共同核查依法必须招标但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填报《德宏州2022年“应进未进”项目清单》(见附件4)。
(四)核查通报。9月1日后,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结合日常巡检对各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对未发现、未处理、未上报的“应进未进”项目进行全省通报,并在 2022年度全省综合绩效考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指标考评中给予相应扣分。被全省通报、扣分的,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责任单位对等考核扣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我州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自检自查,对发现的“应招未招”“应进未进”问题,及时整改。州级各行业监督部门要做好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担起监督管理的职责,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要尽快明确必须进行自检自查的县市直单位名单,组织县市直单位按照此方案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梳理汇总本县市情况,填写《德宏州2022年“应进未进”项目清单》(见附件4),于8月20日17:00前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送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电子公文系统选择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认真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云南省关于“应进必进”的有关要求,对本单位目前准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入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确保“平台之外无交易”。同时,要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各类招标投标参与主体依法履职、照章行事的守法意识。州和县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查处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增强各类招标投标参与主体对法纪的敬畏之心,推动“应进必进”深入落实。
(四)依法纠正查处。州级各行业监督部门,各县市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应进未进”问题,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责令改正。对发现其他问题线索的,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代理“应进未进”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参与“应进未进”项目评标专家的规范管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在开展“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坚决杜绝“应招不招”“规避公开招标”“应进未进”等情况发生。各行业监督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充分锻炼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队伍,强化监督检查力量,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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