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提升监管力度,根据《德宏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告》(德政规[2018]2号)等政策要求,制定印发《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现将该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该方案的背景
为持续推进《中共德宏州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纪办发〔2021〕8号)《中共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州纪委州监委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调研座谈会反馈问题及工作提示整改方案的通知》(N0.43)要求,聚焦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住房问题,缓解社会矛盾,推动完善全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二、开展此次活动的目标
公租房是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租住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换房退租频率高,困难群众多,管理难度大,为提高保障性住房使用效益,保障申请家庭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排查整治对象
1.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者纳入承租对象的;
2.动态监管不到位,年审、日常巡查走过场,续租程序缺位的;
3.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4.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或者擅自调换的;
5.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6.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抵押、买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7.违反租赁合同,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超过6个月以上的;
8.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9.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四、排查整治方法步骤
1.第一阶段(2022年1月至4月):排查梳理。通过门户网站、小区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整治要求,开通举报电话,针对违规乱象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举一反三形成问题台账,分类提出处置措施。
2.第二阶段(2022年5月至10月):全面整治。根据排查问题清单,严格依法依规,会同相关单位采取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腾退公共租赁住房、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调整租金标准、补缴租金、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行政罚款、记入保障性住房失信名单管理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
3.第三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巩固提升。结合地方实际,及时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修订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对重点问题的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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