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贯穿我局工作的主线,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法治梁河建设贡献住建担当。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升法治素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房地产管理法》《云南省城市管理条例》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建领域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学用结合,完善执法机制。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的领学促学作用,7月份,结合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题研究示范县创建住建领域任务目标;10月份,组织党组会、职工会研究学习《梁河县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研讨。三是召开2次会议对《梁河县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完善。同时,把住建体系法治建设作为城乡住房一体化建设的重点内容,认真落实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将人防修规列入县政府“十四五”规划,纳入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2022年7月7日召开了县住建局关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启动会,制定下发了《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把依法治县工作与住建局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为顺利推进依法治县创建工作,我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办公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形成A、B角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副局长主管抓,办公室具体抓,其他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住建部门作为监管服务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发展的职能部门,以服务我县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为契机,在项目审批上做“减法”,在审批服务上做“加法”。实施“容缺机制”“承诺机制”等方法,将人防、安全报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将消防设计审查和施工许可证并行办理,形成“集中式”“并联式”审批,使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在简化备案事项办理上,人防审查、消防审查适时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再另外单独进行审核或备案。在提交材料和审批上,实行清单公告制度,不得要求提交非必要资料和增加审批签字程序,并逐步实现现场办理为网上办理;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综合监管”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全县13家建筑企业、8家房产企业法律培训5次。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灵活多样、具有实效的公开形式。一是依托县政府网公开,及时公开住房建设领域信息;二是及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上公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五)加强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非常注重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释说明,让群众满意。2022年,目前共办理信访件11件,“12345”政府热线,共承接42件,办件率100%,非警务类求助社会应急联动处置事件7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加大专项检查执法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在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燃气管理方面多次组织开展。2022年我局检查项目42项次,燃气日常检查30次,检查覆盖率100%,共计查出安全隐患151条,其中重大隐患1 条。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28份,已整改 141整改率93 %。办理施工许可证6份,12167.1㎡,工程合同造价7119.3714万元,塔式起重机使用登记2份。目前,共有在建项目17个,使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监管,入库率达100%。召开4次安全生产会议,共出安全生产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6期,转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46多次,完成了10个工程招标工作,办理招标备案手续13份、审查资格预审文件1份、审查招标文件12份;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州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发布,共报9期。共批复8项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文件;二是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打击“两违一非”文件精神,加大组织召开梁河县城市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余次,依法拆除滨江苑B区各类违建107处2608.49平方米,行政处罚3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监督单位法制机构人员考证的力度不够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学法用法与法治建设要求不匹配;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在执法人员的培养培训上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数字化水平有待提升,总体上应对信息化、数字化执法环境的能力还不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管理,法律顾问累计参与项目合同、个案咨询、委托代办等涉法事务36件次;二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梳理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5件,参与提交州人防办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查要求,审核文件、经营向转让、实施方案等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20件,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7件次,保障政府决策合法性和科学性。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机制,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行动力。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为主线,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信息公开等领域的法律实务培训,全面提升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数字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积极应对信息化、数字化的执法环境,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深化“互联网+监管”等数字化行政执法工作,将信息化手段与日常执法相融合,充分发挥数字化效能,不断提升住建行政执法水平。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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